云阳财农〔2025〕56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相关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9号)和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云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云阳农发〔2025〕75号),现追减县农业农村委“云阳县2025年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49万元,调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249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1)。
请你们抓紧时间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云阳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修订<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财农〔2024〕24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此项资金由相关单位列报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报见附件1,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请认真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兑现。
附件:1. 云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现将云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如下: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县农业农村委:023-55128041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3-55166507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云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8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