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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城管函﹝2023﹞130号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092号提案的复函
毛国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流浪动物救助的建议 》(第09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场所流浪动物的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有效规范流浪动物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合法行为。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一是在公园僻静的地方,允许投放猫狗小屋,让它们有一个栖身之所; 二是积极与相关的职能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产生更多的流浪动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流浪动物救助中来;四是加大管理力度,防止发生流浪动物伤人事故。
此复函已经钟世荣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办,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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