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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十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

复  函

张丽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个体经营行为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34号)收悉。经与县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后疫情时代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市场监管局主动履职尽责,创新方法,为市场主体送服务、找出路,同时加强与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小微个体经济全面复苏,不断完善监管方法,建立健全智慧治理体系,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正规化、合法化,努力做到“放权”、“赋能”。

一、协作共治,助云阳重燃“烟火气”

疫情以来,地摊经济被视作是刺激经济的“佐剂”,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寻求技术手段、监管方法创新,为地摊经济破局,帮助商贩合法经营。一是在抓与放之间找平衡,首先认真做好规划布局,在保障安全、不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不影响市容、不噪声扰民、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占道许可条件。确定路段放开区域、时段,明确准入的行业,同时限制地摊经营的范围,确保放得稳步有序,防止其“野蛮生长”,避免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带来风险隐患。实施摊主卫生责任制,对于地摊摊主产生的卫生垃圾,实行摊主责任制,要求摊主摊点摆放整齐,设置垃圾容器,不得乱排放污水。将地摊卫生按区域划分给经营者,经营者对自己摊位所属区域内卫生负责,各摊位摊主负有相互监督职责,由城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卫生环境考核不达标的,所有摊位予以停业整顿,不配合整顿者取消其摆摊资质。二是推动食品摊贩备案经营,目前全县已备案38家,使地摊经济合法化。

二、三手并抓,强化网络监管能力

一是推进网络交易监管数据库建设,实现智慧监管。通过总局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及年报系统全覆盖摸排、“市局监测,区县认领”、“日常监管,主动征集”等方法逐渐完善云阳电商数据库。二是推进网络交易主体合规治理。采取“一对一检查+集中约谈指导”方式,督促平台网站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整治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工作、开展“清朗·打击网络直播主、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平台点亮”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共检查网站网店1961个/次,监测商品信息191条。对监测61家未亮照亮证、1家涉嫌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网站进行核查处置。对网站、抖音、微信视频等11家直播营销行业进行约谈。查处涉网案件6件,处罚金额3.7521万元;三是加强宣传,围绕“6·18”、“双十一”、“双十二”等电商活动以及各大节日,在云阳人家网站、QQ群、微信群、短信、宣传栏等进行消费提示,督促指导网络平台和经营者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不得有发布虚假广告,对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限制、排斥竞争等行为。发放《网络集中促销行为规范警示十条》,要求电商平台、网站、网店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前制定促销活动订单饱和、物流配送及网络安全等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网络正常运行,畅通客户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多措并举,将监管触须伸向更基层。

(一)责任落实,夯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一是强化行纪衔接。县委巡察办将农村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整治纳入乡镇(街道)党委履行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的重要巡察内容,对辖区发现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的乡镇(街道)党委进行约谈,并将相关情况计入巡察报告,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更加夯实。二是强化考核引导。将农村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整治纳入2023年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对发现辖区存在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情况的一律进行扣分处理。三是发挥食品药品协管员作用。为全县食品药品协管员统一配发了马甲、食品药品协管员证、手提包,强化协管员队伍建设,协管员对辖区食品经营户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四是强化联合联动。乡镇(街道)食药监办与辖区市场监管所建立健全联合联动机制,食药监办发现的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案源线索及时移交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查处,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作用。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制度。二是指导经营者开展定期自查,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清理临近过期或者已过期食品,自发规避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农村地区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腐烂变质食品、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切实形成震慑,肃清不良风气。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22人次,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单位3922家次,其中食品销售1983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939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05家次,立案查处食品案件54件,罚款金额52.18万元。

(二)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意识。一是依托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契机,在食品安全创建宣传中加强了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意识、维权方法、维权渠道的宣传。全县42个乡镇(街道)积极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其中包括投诉举报热线标识、假冒伪劣食品判别小常识等。同时,鼓励商场、超市显眼位置张贴维权小贴士,有条件的利用电子屏滚动宣传维权投诉举报热线“12315”切实引导消费者树立维权意识,畅通维权渠道。二是通过“3·15”消费维权日,开展“共创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活动,15个理事单位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费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识假辨假知识讲解。14家企业积极参与,开展了便民服务、宣传产品,安全知识讲解、让利销售等活动,为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手提袋1158个,现场咨询服务1200人;12个市场监管所也在各场镇街道开展专题活动,宣传主题年画50张,在办公场所地或者人口聚集地设立现场3·15咨询投诉台12个,设置展板12个和发放宣传资料13000份。组织辖区企业、个体户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标语103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城市治理视角下推动地摊经济发展,要让地摊经济真正走向正规,焕发城市活力,需从多角度入手,精准的弹性化管理、低准入的共同监管、整体性的责任意识。一是在政策上明确发展和规划,同时推动管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二是积极探索“数智化”治理平台的构建,充分利用社交网络平台,采集地摊经济规模、位置、业态品类及社会影响力等各项数据,实时监测经营全域的交通量、人流量,集合形成多种信息类型的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地摊区位的顾客高峰时期流量、地摊的优势产品及销量、经营类型结构,实时引导经营者、消费者前往相关点位,进一步形成摊位预约机制,实现可流动的灵活化管理。三是对地摊经济实施有效而怀柔的管理和监督,不同部门进行衔接,做好上层框架,适度放权,由基层落实管理末端的执行工作。

(二)结合我县电商产品特点,做到全面监测、重点监管、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点对点宣传。一是小作坊产品(如腊肉、香肠、特色产品)的经营者多为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其产品无意间成为“三无”产品,经常性发生消费投诉,需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做好相关包装及食品安全检测,市场监管局也会重点针对我县电商开展食品安全网络产品专项抽检。二是部分电商存在多个执照同一门店、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等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对此类现象的线下监管。

(三)合理优化农村食品经营资源,对农村经销商实施重点监管,把控源头,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处置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县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此复函已经刘树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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