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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规划资源函〔2022〕188号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云阳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周云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7号)我局已收悉。在此,对您提出宝贵的建议表示感谢!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审批流程,优化服务
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的进度,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主动作为,提升效率
为对老旧住宅居民增设电梯提供便利,我局从行政审批角度入手,改善了审批流程,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老旧住宅居民增设电梯提供便利:
一是对申请电梯的群众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图,并一次性告知,对于群众的疑问耐心详尽的解答;
二是现场探勘时,提前1天通知业主,做到每次踏勘时有尽量多的业主代表在场参与,现场宣传相应的政策规范;
三是对审查过程中遇到本栋(单元)业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时,积极配合相关街道、社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及政策解读时积极参与,对于业主的咨询耐心解答。
(二)加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正面宣传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需求迫切的多为老年住户,该人群对政策了解不多,容易被相关企业误导,甚至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此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及街道,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加强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增设电梯、人人支持增设电梯”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行业
对从事增设电梯的相关企业,多次召开约谈会,在会上强调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要求其在代为申办业务的同时也要对加装电梯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不能为了利益互相恶性竞争,既误导了业主,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大业主加装电梯的难度。
(四)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相互协作
继《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76号)文件出台之后,2022年12月1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再次出台了《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指导意见》(渝规资〔2021〕43号),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老旧住宅增设室外电梯审批过程中的具体细则进一步完善。文件发布后,我局于2021年12月10日转发给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相关部门,并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会商,结合工作实际中遇到的困境、难点和提供的建议、意见,我局就老旧住宅增设室外电梯的审批工作做出了以下改进:
一是申请资料由属地社区居委会进行核实,并收集相关情况,在申请之初就尽量化解业主间的矛盾冲突,避免在审批过程中出现僵持的局面;
二是申请资料核实完善后,由我局组织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当场签署意见并告知业主;
三是由我局组织,属地街道社区配合,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对申请电梯申请进行公示,若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街道社区负责调解,调解过程中各部门积极配合;
四是公示无异议的,由业主自行聘请的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我局负责设计方案审查,审查通过的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截至目前,我局已审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283部;
五是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后,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和备案,需办理施工手续的按相关规范办理;
六是建设过程中的电梯,我局和县住建委按各自职责巡查监管,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处理;
七是建设完成的电梯,通过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住房建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调解机制问题
我局工作人员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审批过程中,出现业主内部意见无法统一的情况时,积极配合街道及社区的调解工作,并多次组织街道、社区及建设业主到我局调解,尽力让加装电梯这项惠民政策能及时落地。
三、建设费用问题
由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偿措施都由各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财政情况制定,各地政策标准不一,我县目前暂无专项资金支持,无法建立切实可行的补偿机制。建议由属地街道及社区组织相关业主,以电梯筹备委员会的形式讨论电梯的建设及运行的费用问题。
此复函已经黄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55336020,联系人:戴源泉)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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