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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220号提案的

复函


李文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社会救援组织参与公共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提案)》(第220号)收悉。经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社会救援组织的联动沟通机制

社会救援力量作为政府应急救援力量的补充,我局已与云阳县蓝天救援队、云阳县蓝天应急救援中心等社会救援组织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在需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情况下,我局第一时间通过官方电话,将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进行告知,要求社会队救援队伍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前往事件发生点,听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开展救援工作。社会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从人力、装备、技术等方面,为政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如2021年泥溪“7.20”人员意外落水事件,两支社会救援队伍闻令而动,拿出自己最精锐的装备,积极配合政府应急救援队伍,搜救落水失联人员。同时,两支队伍还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如高阳“4.27”防汛防地灾应急救援演练,单独执行被困人员搜救、义务为车站、学校开展消杀等工作,积极参与各类安全宣传等,不断积累各类应急救援经验,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二、加强对社会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

按照提案建议,我局拟在今后对局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进行训练的同时,邀请社会救援队伍一同参与体能和技能训练,互相取长补短,增强团结协作,提升社会救援队伍业务素质和救援能力。同时积极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专业训练场所单位,为社会救援队伍提供训练场地。

三、加大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扶持力度

一是国有房屋资产均归县属国有企业持有,所以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暂无适合房产提供。二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国有企业资产交易必须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和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将积极协调国有企业提供合适的办公用房、物资仓库给社会救援组织,价格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优惠,交易方式可作为特殊情况非公开协议出租。

四、加大宣传力度,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为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县人民了解、支持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弘扬安全发展正能量,县安委办、县减灾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应急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云阳安委办发〔202230号),在全县范围内,对政治立场坚定,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岗位上勤劳实干、业绩突出,且有典型的先进模范事迹的个人或队伍进行表彰。

此复函已经彭盾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517

(联系人:汪涛,联系电话:139966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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