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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225号提案的

复 函


罗智泉、方立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县超标电动车管理的提案》(第225号)收悉。经与县应急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提案办理工作

收到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县超标电动车管理的提案》(第22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会同检察院、法院、经济信息委、应急局、交通局、交巡警大队等部门和双江、青龙街道相关负责同志一起对你们提出的225号提案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具体办理意见,明确了提案 办理的任务、时间和工作要求。针对你们提出的提案,云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阳安委办发〔2022〕48号),决定从2022年5月起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全县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路面行驶各个环节监管,有效遏制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约谈,落实主体责任

2022年5月17日,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2022年电动车专项整治约谈会议,在江口、南溪等7个市场监管所设立了分会场,云阳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责任科室、各市场监管所,云阳县交巡警大队车管所负责人,全县电动车经营单位共80余人参加会议。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质量、消防、认证认可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县交巡警大队车管所所长罗凌云通报了近年电动车交通事故有关情况,指出了路面交通管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对与会的电动车经营者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会议要求,电动车销售者要认清严峻形势,充分认识电动车销售环节存在的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不断规范销售行动,做一个有良知、负责任、守法纪的经营者。会议强调,电动车销售者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进货验收制度,仔细查验相关合格证明并建立进货验收台帐和销售台帐,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不得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不得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不得在产品销售时将机动车宣传为非机动车,切实做到依法经营。

三、联合联动,强化销售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电动车销售主体及经营行为的监管。一是严把销售关,要求各低速电动车和摩托车电动车经销商建立销售台账。二是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的行为,依法查处“三无产品”和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车产品。三是市场监管局有关科、所多次与交巡警大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经营户不得销售未经3C认证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销售门店40余家次,对8家未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电动车销售门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

四、全面清理,强化路面执法

一是全面清理,开展登记上牌。2019年10月以来,交巡警大队按照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要求,对符合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全面开展登记发放号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发放有效期为三年的临时信息牌。截至2021年12月交巡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26800辆。二是加强道路车辆执法检查,县交巡警大队、交通局、城管局、农业执法支队和各乡镇(街道)道安办按职责加强车辆运行管理。对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管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的管理措施,上道路行驶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通行规定,鼓励低速电动车所有人购买商业保险。三是严查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闯红灯、超员超载、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实现打击一批低速电动车非法制造商和经销商、报废一批不合格产品、查处一批电动车违法行为,努力实现全县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杜绝三人及以上较大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法制宣传教育。县市场监管局督促销售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积极宣贯国家政策、标准和不合格摩托车电动车等产品对出行安全的危害性,鼓励消费者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投诉举报,调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引导好群众理性消费,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低速电动车产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加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教育。县交巡警大队制定了《2022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驾乘不符合安全标准低速电动车的危害性,曝光交通违法、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依托车管所前台业务窗口、云阳融媒体中心等宣传阵地,进一步提升电瓶车和三轮车管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瓶车和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电瓶车和三轮车办牌办证的必要性以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四是各中队深入辖区企业、学校、村社区广泛宣传,摸清辖区电动车数量、用途、车主等基础数据,建立台帐,引导拥有电瓶车、三轮车的企业员工、在校学生、居民群众依法办牌办证、守法上路行驶。

在此,由衷感谢政协罗智泉、方立委员对电动车安全管理问题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云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阳安委办发〔2022〕48号)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督促辖区内电动车销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和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进等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体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同时,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电动车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复函已经刘树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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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55150466,联系人: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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