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法捕鱼的打击力度和深化禁渔成果的建议》(第88号)收悉。经与云阳县公安局、云阳县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的提案,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2021年上半年,全县查办各类非法捕捞案20件,其中公安移交追刑责8起21人,行政处罚12起19人罚款7.56万元,对2起非法电捕鱼案开展生态赔偿磋商,缴纳生态修复金2.1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成立了以覃昌德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的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明确部门分工,成立了长江流域退捕工作专班、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工作专班、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工作专班。制定了《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0〕63号),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办案制度、案件移交制度、执法保障制度等联合联动机制。
(二)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禁捕”宣传,“十年禁渔”政策深入人心。一是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依托县融媒体中心,云阳县电视台、云阳网、云阳人家论坛、抖音公众号等媒体转发市级和县级新闻报道、禁渔通告、宣传片、宣传海报,制作公益宣传短片在云阳县电视台持续播放1年,形成宣传合力。二是构建立体宣传网络。在重点水域高速路、县级路设置4块大型T型广告牌,发布“十年禁渔”巨幅宣传海报。同时沿江河设置40块“十年禁渔”宣传举报牌,基本覆盖“一江四河”主要天然水域。三是线下宣传覆盖所有涉水乡镇,不留死角盲区。每个乡镇启动十年禁渔宣传活动,护渔队开展为期1个月的禁渔大宣传,发放、张贴禁渔通告、宣传海报、涉渔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四是同步启动“十年禁渔”启动仪式,声势足、效果好。县领导及十余个县级部门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同时开展集中销毁“三无船”及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生态修复增值放流、向5个护渔站授旗等活动,组织执法船、护渔船23艘同步开展水上巡查,声势浩大,中国日报海外版采纳我县启动活动图片进行英文报道,为禁渔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完善群防群管机制,渔政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编在岗38人,配备执法艇6艘,专用渔政执法车1台,渔港码头1座,改建护渔船16艘,新建快艇3艘,询问室、档案室、执法记录仪等相关执法设施设备齐全,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充足。同时,我县公开招聘护渔队员20人,统一着装和标志,5个护渔站实行渔政执法人员一对一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出动巡护船近800艘次,共巡护水域近3万公里,发放、张贴宣传资料5万份,收缴网具500余副,上报非法捕捞线索15条,协助取缔“三无”船舶21艘,联合渔政、公安查获非法电捕鱼案3起14人,毒鱼案2起4人,管护成效明显。
(四)健全联合执法,全面斩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一是持续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等多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捕捞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通过加大执法打击力度,辖区禁捕管理秩序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基本实现禁得住目标。二是市场环节监管全覆盖,市场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的现象得到了充分有效控制。三是清船清江清网,消除非法捕捞隐患。由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专项执法组,拉网式集中取缔和上岸处置“三无船”近70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取缔成效,做到发现一艘,立即取缔一艘,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隐患。四是制定有奖举报办法,最高可奖励5000元,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下半年,伴随气温升高,非法捕捞尤其是非法电捕鱼行为将进入易发、多发关键节点。一是继续保持打击非法电鱼的高压态势,认真总结有效打击非法电鱼的成功经验,对查获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同时积极发挥线人作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率,重点开展夜间蹲守;二是进一步创新方法和手段,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覆盖“一江四河”主要天然水域视频监控系统,发挥科技监管手段;三是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护渔队巡护行为;四是严格取缔“三无船”和规范乡镇自用船舶,努力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力争用一年的时间为十年禁渔打下坚实基础,确保长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针对性很强非常中肯,我们将不断完善禁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钟学坤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联系电话:18996807525,联系人:李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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