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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交函〔2020〕215号

云阳县交通局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

刘林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江河大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议的提案》(第53号)收悉。经与县城管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桥梁技术检测。一是开展定期检测。由县城管局和县公路事务中心分别牵头,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区跨江桥梁和支流跨河桥梁进行全方位检查,分析病害隐患原因,提出养护管理建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审定后进行维护。定期检查时做到特大桥每年1次、其他桥梁3年一次。二是开展特殊检查。由县城管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分别牵头,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特大桥梁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检查,尤其是定期检查检测出来的病害进行专项检测,分析病害隐患原因,提出养护管理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审定后实施维护,消除病害隐患。特大桥梁特殊检查做到每3年实施一次,其他桥梁有需要时也可开展特殊检查。三是开展日常检查。由县城管局和县公路事务中心分别明确人员(专人)不定时或每月对桥梁的上部结构、桥面系、附属设施等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对有异常情况的报桥梁养护工程师现场踏勘确定,确有病害的按养护工程师意见及时处置,确保桥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加强桥梁隐患整治。一是加快双江大桥安全隐患整治。目前,经专业检测单位检测评估,城区双江大桥存在病害隐患,为减轻桥梁承重压力,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今年3月底县城管局联合交巡警大队、路政执法支队、城管执法支队等部门对双江大桥实施交通管制(限速30km/h、限重20吨),在大桥两端设置限高架(限高3.5米)、限速、限载等设施即警示标志,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施实时监控,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县城管局已经完成了双江大桥加固维修整治立项工作,下一步对双江大桥进行加固,尽早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快长江大桥安全设施加固和整治。为深刻吸取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教训,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县公路事务中心正在对长江大桥桥梁栏杆、路缘、桥梁减震支座等进行加高和加固。在整治期间,桥面增设隔离设施、实施交通管制,交巡警大队、街道交安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等增加了执法力量,保证了桥梁、车辆和行人安全。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一是开展错时执法检查。由交巡警大队、城管执法支队、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和街道交安办等开展错时执法检查,避免交通流量高峰时段通行重型货车、超限运输车辆,切实减轻大桥在车辆流量高峰时段的承载负荷,减低桥梁承载安全风险。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长江大桥和双江大桥等桥梁安装了电子抓拍系统,对超速行驶的车辆,交巡警大队将严格进行处罚,同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驾驶员严控车速、安全行驶。对涉嫌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交巡警大队和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罚和卸载。三是强化“一超四罚”。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查处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以及相关机构抄送的查处货车违法信息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此复函已经晏永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交通局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谢勇,联系电话:55161930)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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