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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第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

30-1号提案的复函

胡文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的建议的提案》(第30-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求提出以来,我县大力推动垃圾治理工作建设,不断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的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住建委、城管局等8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乡镇(街道)、村(居)均建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

    县内先后编制印发了《云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云府办发〔2016〕26号)、《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要求从2016年1月开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善农村环卫设施设备,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按照“统一规范、有效整合、逐步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4座、乡镇垃圾中转站5座、配备压缩式垃圾车96辆、垃圾桶21400余个,清扫保洁人员600余人,完善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二、存在问题

    目前乡(镇)村生活垃圾收运所采用的属地管理、村集乡(镇)运(转)收运模式,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有利于压实乡(镇)工作责任。

    但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偏远行政村离垃圾转运站距离较远,管理难度大,有的几天才去收运一次,达不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且垃圾桶满溢或垃圾洒落地面易形成二次污染,影响村容村貌,不利于新农村建设;二是偏远行政村的垃圾收运到距离较远的本乡(镇)垃圾中转站转运或垃圾填理场填理,比起直接收运到距离较近的其他乡(镇)垃圾中转站转运或填埋场填理要多花费运输成本,从经济角度看,不划算。

    三、垃圾治理创新改革方式

    (一)打破“属地管理”

    2019年城管局开始启动优化乡镇村垃圾收运体系调研。距离当地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近的村的生活垃圾,打破“属地管理”地域界限,纳入邻近乡(镇)运行管理和县年度目标考核,并由划出乡(镇)根据划出村垃圾收运可能给划入乡镇增加垃圾收运费用开支的相关情况,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由划出乡镇给予划入乡(镇)适当经济补偿。具体调配工作由县城管局牵头,会同调出(入)乡镇协商达成一致。

    这一改革举措,我们认为既能有效解决偏运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问题,做到“日产日清”,又缩短了垃圾收运距离,降低垃圾收运成本,节省乡镇财政开支,一举两得。

    但是存在如下几个问题:一是划出、划入双方费用核算有一定难度,且由于考核等原因,运行管理上有可能出现划入乡先己后外的问题。二是乡镇人员、设备各方面均有所限制,在目前条件下,仅能保证场镇生活垃圾的全收全运。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收集工作难以做到事无巨细,因此有部分垃圾并未入场,容易导致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产生或垃圾散落入田、地间。

    (二)一体化统一运行管理

     2020年初城管局开始启动“全县环卫一体化”工作调研。计划由云阳生泰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有相关资质的国有企业共同组建成县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城市运营集团公司,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购买该集团公司所提供的乡镇村垃圾收运服务,达成协议,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上年度收运垃圾项目财政支出情况,将乡镇村垃圾收运业务发包给集团公司负责一体化统一运行管理,发包乡镇根据集团公司收运乡镇村垃圾的实际表现、效果及群众反映,对承包方(集团公司)进行监督。县城管局加强集团公司乡镇村垃圾收运业务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考核。县财政局负责联动乡镇对乡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发包)成本核算。

    这项改革有以下好处:一是乡镇工作事无巨细,有时精力顾不过来。如果能把垃圾收运这样繁杂的工作交给专业集团公司去专业管理,无疑对推进我县乡镇村垃圾收运工作是大有益处的。另一方面,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乡镇人民政府该项工作压力,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扶贫、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及乡镇、农业经济发展上,助推脱贫致富奋小康和乡镇、农业经济发展。还能有效克服地域管理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促进区域和谐、社会文明进步。

    二是可通过集团公司不间断地加大投入,改善乡镇村垃圾收运设施设备,一定程度上减轻地方及乡镇财政压力。

    三是集团公司可综合乡镇村垃圾收运量、收运工具或处理等客观实际,打破属地管理体制局限,灵活机动确定使用收运工具和收运路线,一体化择优收运管理,既能提高乡镇村垃圾收运效率和效果,做到“日产日清”,又能减少乡镇村垃圾收运能源消耗,降低运行成本。

    四是县上对乡镇、集团公司实行双重目标考核,有利于进一步压实乡镇和集团公司垃圾收运主体责任,使乡镇、村垃圾收运管理落到实处。

    组建乡镇村垃圾收运企业集团的经费来源:一是各乡镇投入给镇、村垃圾收运的工作经费(乡镇申请购买企业服务的发包经费);二是向当地集镇居民(村民)按规定收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费部分;三是县级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多方征集社会资本扶持。

    目前,为有效促进工作有效开展,2020年初已于发改委立项“乡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申报专项债券资金1.4亿。项目对新建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运输车辆、垃圾桶增设,均做出了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后将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前、中端设施设备缺口,同时为下一步环卫一体化夯实基础。

    此复函已经陈宗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邹健鹏,联系电话:136582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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