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第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154号提案的复函
冯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倒挂现象的建议》(第154号)收悉。经与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反映药品倒挂问题的基本情况
2015年,国家实施了药品价格改革,从当年6月1日起取消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原政府定价。为管控重庆市药价不发生短时间内大幅上涨风险,市政府制定了“三不两控”的过渡期管控政策。“三不”指医保支付做到“三不”:医保药品采购价不高于重庆药交所的挂牌价,医保药品销售价不高于原政府定价,如果高于原政府定价部分,医保不予支付。“两控”指医疗机构和药店做到“两控”:药品的采购价不高于重庆药交所的“挂牌价”,销售价不高于原政府定价。由于近年来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原因,导致部分药品出现医院采购价格和医保支付价格倒挂,部分急抢救药品出现临床供给短缺,影响了全市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为摸清云阳县药品倒挂情况,县医保局和县卫健委分别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倒挂情况进行了统计,2015年6月-2019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保药品倒挂金额为425.90万元,涉及医疗机构41家,药品品种208个。
二、关于建议采纳及下步工作打算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挂牌,新的医疗保障局主要承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等职能职责,其中,药品耗材招标采购职能于2019年10月正式划转至医疗保障局。新的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以药品集中采购为突破口,推动三医联动改革,通过落实带量采购、全程监控、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提高群众用药安全,首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第二批中选品种32个,平均降价幅度达到53%。接下来,县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联合县级有关单位,加大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力度,充分发挥药品集中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一)完善实施分类采购。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定,推动落实全市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工作。对于部分替代性差,企业生产动力不足,市场供应不稳定的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等,开展保供稳价的带量采购。按照市局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挂网采购、议价采购、备案采购等工作。
(二)确保药品供应使用和回款。加强药品供应保障,按照市上要求,探索设立区域药品供应储备点、定点配送等方式,保障基层及偏远地区用药;提升药品质量水平,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药品集中采购优先选择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加强医疗机构用药规范管理,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及市上有关政策规定和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结算货款。
(三)实行价格动态调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落实建立和完善药品价格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做到药品挂网价格有升有降;探索建立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实现挂网价、交易价、支付价三价合一,逐步解决药品采购价格倒挂的问题。
(四)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县医保局将联合县卫健委、县经信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药品全流程的监管。强化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质量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回款的监管力度,严格惩处异常采购行为的现象。加强对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强化药品成本调查和药品价格监测,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开展“两票制”实施情况常态化监管,净化医药行业生态。
此复函已经向国成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联系电话:55128818,联系人:靳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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