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教办函〔2020〕134号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第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
68号提案的复函
卢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和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议》(第68号)收悉。经与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云阳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我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云阳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尤其是自2019年1月国务院、重庆市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以来,我县出台了配套制度,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我委也成立了专班,具体推动小区配套园建设和规范管理并取得一些成效。针对小区配套园现状,您提出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
(一)增加学位供给。一是亮水坪安置小区、北城天骄小区2所配套幼儿园已移交县教委,其中,北城天骄小区配套幼儿园已按要求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亮水坪安置小区幼儿园以杏家湾幼儿园办分园的模式办成公办园,县教委已落实资金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改造,锁定今年秋季招生开园。预计新增学位720个。二是根据人口流动趋势和城镇发展规模,在城市新区配套学前教育功能,新增江山府、金科四期2所配套园正在同步建设。三是在城市建成区扩容建设和完善办学功能,加快建设海峡小学附设幼儿园、硕士幼儿园(民办)、改扩建实验小学、民德小学附设园等,不断增加城市幼儿学位供给,逐步缓解配套幼儿园数量不足,规模不大的问题。
(二)小区配套园公益化。一是改变办园性质1所,金田首府(欧华英港)幼儿园由营利性幼儿园转变为普惠性民办园;二是新审批的配套幼儿园一律只能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或公办园,“入园贵”的问题逐步缓解。
(三)小区配套园办园更趋规范。对金科杰夫幼儿园、未来城9区等已投用幼儿园,我委加强对普惠实效及教学进度、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保教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和年度监测等多种手段预防和纠正“小学化”倾向,配套幼儿园办园行为日趋规范。
本次《关于建设和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提案》中提出的工作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下阶段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依标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县教委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及时编制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推进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开发、扶贫异地安置等居住区开发时,同步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配建的幼儿园与小区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在拟供应地块规划条件中将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的建设要求载入并明确于供地方案、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严格执行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逐步实现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无偿移交县教委统筹使用”,切实满足该区域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深入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严格执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的规定,对已建成投用的存量营利性幼儿园(目前仅悠然居金色摇篮1所),县教委牵头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局不断优化“转普”方案,限期整改,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三)不断规范配套园办园行为。一是县教委职能科室持续加强对配套幼儿园卫生安全、保教质量、办园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服务和指导力度,实施教委领导定点联系和责任科室包园制度;二是组建民办幼儿园发展联盟,采取“联盟长+成员园”的方式,将配套幼儿纳入发展联盟,通过“资源共享、文化共建、保教帮扶”等方面探索创新,实现我县民办幼儿园均衡优质发展;三是将配套幼儿园教师纳入全县教师培训计划统一实施,与公办教师同等职称评定,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引领教师专业化成长;四是将民办普惠配套园纳入《云阳县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励补助办法》支持范围,明确补助标准,持续改善办园条件;五是小区配套园收费实行备案审核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县教委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幼儿园违规收费或强制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六是持续深入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加强专项督查,并与年检挂钩,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小区配套园持续健康发展。七是共同做好家园共育工作,转变家长育儿观念,提高家长养护能力,把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此复函已经县教委徐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联系电话:13996552722,联系人:邓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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