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复函
向以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摒弃村民陋习,培育文明乡风的建议》提案(第133号)收悉。经与县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培育文明乡风,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振兴。近几年,我们发现农村地区村民整“无事酒”现象比较普遍,村民在结婚、生子、过生、建房等都要举行宴请,甚至讲排场比阔气。泛滥的无事酒,婚丧嫁娶的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人情过重的社会风气,无疑阻滞了乡村的发展,移风易俗成为当前尤为紧迫的任务。
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乡村文化振兴,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大力助推乡村振兴,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印发工作方案
2017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云阳县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云文明委〔2017〕6号),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围绕“大操大办”“脏乱差”“愚昧低俗”“薄养厚葬”等四大陋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更新思想观念、革除陈规陋习,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2018年,县文明办印发《关于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利用院坝会、梦想课堂、公益广告、宣传栏、宣传画等载体或形式,广泛传播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内容,自觉倡导文明新风。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修订和完善全县村规民约的通知》(云民发〔2018〕66号),指导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违规整酒、社会治安、村容村貌、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基础设施、家庭美德、集体资产处置等群众特别关心的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约束和规范村(居)民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围绕“十抵制十提倡”内容,创作发放宣传画、海报5000余套,折页3万余份,实现村社张贴全覆盖。组织县内文艺爱好者围绕“十抵制十提倡”内容创作快板、三句半、表演唱等形式的文艺作品5个,利用“三下乡”、院坝会、结对扶贫等形式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共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00余场。制作“十抵制十提倡”视频广告2副,录制广播节目1个,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利用“村村响”或流动宣传车,每天定时宣传1小时,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十抵制十提倡”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纠治人居环境整治、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不赡养老人等陋习。一是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卫计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志愿服务联合会等具体负责,组建“青年志愿突击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文明生活常识和卫生健康知识专题培训讲座,围绕“干群一家亲”、清洁家园等行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分散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活动,教育群众做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公共卫生。二是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户院坝、田间地头、贫困村等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向村民发放宣传单,教育引导群众爱护环境、孝老敬亲。建立“黑榜”警示曝光制度,在村社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置“黑榜”曝光栏,对子女不赡养老人、房前屋后脏乱差、不讲个人卫生等一切违反村规民约、违背公序良俗的人和事进行曝光警示,有效遏制了子女不尽孝尽责,不赡养老人等陋习。三是联合县民政局指导各乡镇(街道)478个村(社区)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建立健全操办红白喜事事前申报、事中监管、事后倒查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监管。要求各乡镇(街道)督促村(社区)理事会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大操大办”“无事酒”等现象的日常巡查督促,重点围绕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和春节、暑期升学季等关键时段,提前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村民结婚、嫁女、丧事、乔迁、开业、生日等相关信息情况。对符合操办条件的,提前告知规模和标准,对不符合操办条件的,早教育、早劝导,并跟踪监督。
目前,我们通过实施制度约束、宣传教育等几大举措,文明乡风民风逐渐形成,但部分偏远地区效果仍不明显。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农村环境卫生脏乱、不孝父母、封建迷信、办“无事酒”等农村陋习,大力开展“十抵制十提倡”移风易俗专项整治。一是采取集中宣讲、入户走访等形式,把农村不正之风、不良习气的具体表现、产生原因以及恶劣影响甚至危害等分析透彻、阐释明白,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移风易俗,自觉维护文明新风;二是在农村广场、车站、集市、学校、村委会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乡村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依托广播、宣传车、公益广告等加强社会宣传;三是充分发挥梦想课堂、中华文明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阵地作用,邀请专家、学者、乡贤人士开展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专题讲座,引导市民“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四是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十抵制十提倡”移风易俗专项整治,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治理对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五是对乡村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及时通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
此复函已经熊咏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中共云阳县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陈锐,联系电话:55129598)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