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云公交巡函〔2020〕56号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关于
县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63号提案的复函
李成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滨江花园区域交通拥堵的建议》(第63号)收悉。经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滨江花园区域交通拥堵的建议》很好。
一、关于在五同路、水晶路实行单向通行的建议
根据《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486-2015)道路条件、通行条件、交通流条件,调研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条件,一是路网密度大、路口间距不大于200m、一般绕行距离控制在600m以内为宜;二是主干道要有足够的交织段长度,干道单行的距离间距不宜太近、大于100m为宜;三是单行路网最好是棋盘格局的路网,瓶颈路、断头路少。四是公交车也尽可能单向组织,平行方向的道路间距不宜超过300m-500m,起点、终点大体相同。
新县城依山而建,坡度弯度较大,支路道路较长,且支路与支路相隔较远,如果实行单向通行,绕行的道路较长,不符合绕行的条件,而且不方便群众。如:五同路、水晶路单向通行实际上就是把两条路上或下的车辆集中到一条路上或下。五同路三医院路口、银海市场路口道路不宽,涉及多个方向的车辆通行,且五同路通行的车辆较多,加上上行或下行的许多车辆,将会造成交通拥堵。因此,城区大部分道路均不能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组织措施。对少部分路网结构合理、密度达到要求的区域,交巡警大队根据实际,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适时采纳单向组织交通的建议。
二、关于规范停车管理的建议
城市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850—2009)《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设置条件,五同路南路与水晶路、白鹤路段分别与交叉、急弯又陡坡,中间还有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路口50米内属于不具设置停车泊位条件。所以,此路段不具备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条件。
交巡警大队根据建议,将加强五同路、水晶路等道路交通管理,提升城市交通形象,具体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通过云阳县电视台、手机台、双微平台、LED显示屏等媒介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提示,加大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频率。二是合理安排勤务,加强对五同路、水晶路等道路的巡逻防控力度,逢违必纠,从严处罚。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规范停车管理开展工作如下: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已在滨江花园区域设置禁止乱停放及禁止占道经营标牌1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引导市民有序参与交通出行,拒绝交通陋习,远离交通违法,做到依法停车。二是加强秩序管理。今年3月开展“城区僵尸车综合整治”,在滨江花园区域拖移僵尸车10余辆,劝导车主自行处理5辆。同时在该区域派驻2名执法队员,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三、关于所有路段实行电子化管理的建议。一是争取财政支持在五同路等路段完善标志标线,建设违停抓拍系统,及时纠正或查处违法停车,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效率,确保道路有序畅通。二是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位)200米范围内违停抓拍系统。三是在滨江大道展黄路口中-两江广场-利民粮油-人才市场、移民大道、迎宾大道东风路口至云商大厦违安装停抓拍系统。
四、关于加强对无牌照电动机车的整治建议。一是积极开展电动车上牌和管理工作。目前已登记、发牌25522辆电动自行车。二是制定管理方案。5月8日,交巡警大队联合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制定《云阳县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云公交巡〔2020〕19号),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三是强化违法查处。按照《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的通知》(公交管〔2020〕97 号)、《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以电动车、三轮车突出违法为整治重点,做到查获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切实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
五、关于严禁公交站台前乱停车、停死车的建议。交巡警大队科学安排勤务,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巡逻防控力度,严格查处公交站台前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由衷感谢政协李成明委员对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的密切关注,同时感谢各级各部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复函已经陈明教导员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13996556222,联系人:陶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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