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云公交巡函〔2020〕57号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关于
县十四届政协第四次会议64号提案的复函
秦国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大中型货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提案》(第64号)收悉。自收到提案后,大队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对提案内容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中队,通过实地调研、征求意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云阳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县车辆急速增加,特别是早晚高峰、学生上放学、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期间,货车进城或在主次干道占道停放上下货,极易造成城区交通长时间拥堵。为缓解交通压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大货禁行,对邮政医用、快递物流、粮油果蔬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行错锋、办证(通行证)通行。一是明确限行区域。城区云江大道全段、四大家驻地青龙路全段、关坪路、五同路、大雁路、三合路、群益路、白云路等城市核心区、政治敏感区部分道路,禁止24小时限制货车通行。限行车辆为重中型载货汽车、重中型拖挂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轮式专用机械和拖拉机。执行紧急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的重中型车辆除外。二是明确限行时段。7:00—9:00、11:00-13:00,14:00-15:30、17:00—18:30四个高峰时段。三是完善城区交通标志。在云江大道全段、滨江大道斩黄路口至长席子路口、大雁路、青龙路、关坪路、五同路、三合路、群益路、白云路等重要路段连接点完善货车限行标志标牌20处。四是规范货车停放。为有效提升云阳形象,暂将水库路支路拘留所路段列为货车临时停放点。五是严格规范通行证办理。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规定,加强对驾驶人资质(记分状态)、车辆年检(保险状态)、交通违法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落实审办分离、档案管理、便民服务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货车通行证的办理工作。六是开展货车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货车专项整治,加大对货车闯禁、野蛮驾驶、强超强会、超速超载、闯红灯、擅自改型、货物飘洒、冒黑烟(尾气超标)、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县道路畅通安全有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下一步,交巡警大队将围绕提案建议内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区域规划,充分征求城市中心区域单位、职工、居民意见,听取专业人员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后,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采纳决定是否实施大中型货车限行的建议。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规划完善大中型货车在城区周边停车场所,以减少大中型货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三是持续开展货车、三轮车、电动车突出违法专项整治,特别是小型货车、三轮车聚集、行驶的重点路段。
在此,由衷感谢秦国军委员对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的密切关注,同时感谢各级各部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复函已经陈明教导员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13996556222,联系人:陶宏东)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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