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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阳城管函﹝2023﹞134号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034号建议的复函

沈文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云安路6号路口至白云路二巷、群益路木材公司宿舍至司法局路段停车难的建议》(第034号)收悉。经与县交通局、县交巡警大队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该路段规划停车位实行单边停车或设置为单行道的建议。

        我局曾联合县交巡警大队秩序中队、青龙公巡中队现场勘查,该路段较狭窄,不符合划线设置停车泊位的标准要求。城市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850—2009)《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设置条件,云安路至白云路二巷路段及群益路是县城主干路云江大道与望江大道的连接路,弯急坡陡,道路两边人行道狭窄,行人常在道路中间穿行,属于不具设置停车泊位条件。若设置停车泊位,将会严重影响应急车辆的通行。

        根据《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486-2015)道路条件、通行条件、交通流条件相关规定,一是路网密度大、路口间距不大于200m、一般绕行距离控制在600m以内为宜;二是主干道要有足够的交织段长度,干道单行的距离间距不宜太近、大于100m为宜;三是单行路网最好是棋盘格局的路网,瓶颈路、断头路少。四是公交车也尽可能单向组织,平行方向的道路间距不宜超过300m-500m,起、终点大体相同。县交巡大队将认真调查研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充分征求意见,依据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条件来实施。

        二、关于增设违停抓拍、禁停标志,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县交巡警大队将按照提出的建议,一是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科技设备应用,提升技防水平。强化执法站(点)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优化现有视频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和能力提升。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交通设施。对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或破坏损毁的,推动及时更新修复,提高物防能力。努力推进新时代云阳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我局联合县交巡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街道等部门,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清理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的劝导和处罚力度。

        此复函已经钟世荣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 6月28日

       (联系人:李家学,联系电话:13996629391)


    抄送:县委督查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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