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云阳城管函﹝2023﹞136号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009号建议的复函
万庭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垃圾场臭味问题的建议》(第00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解决了垃圾场覆盖的千峰村6组500米范围内的村民搬迁,针对于扩大搬迁范围,增加到700米范围内的建议,目前无相关文件支撑,调整搬迁范围具体要求需咨询规资、环保部门。
二、针对垃圾场臭味问题,我局已督促县兴云集团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于2022年9月-2023年5月对县第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封场,彻底解决了第一场臭味问题;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时铺设和更换破损覆盖膜,抑制臭味散发,垃圾场直接产生的臭味已经明显减少,属于常人可接受范围之内。
此复函已经钟世荣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电话:邹健鹏,联系人:13658209123)
抄送:县委督查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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