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云公交巡函〔2021〕80号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1号建议的复函
陈心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低速电动汽车管理的建议》(第1号)收悉。经与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经信委、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科技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7号)文件精神,县交巡警大队、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5月8日联合起草了云公交巡〔2020〕19号《云阳县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2020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县经信委、发改委负责低速电动车生产源头治理(我县暂无生产企业),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低速电动车流通销售环节的治理,县交巡警大队、交通局、城管局、农业执法支队和各乡镇(街道)道安办负责低速电动车运行秩序治理。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力推进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电动车备案登记知晓率
县交巡警大队牵头,县经信委、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交通局配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宣传驾乘不符合安全标准低速电动车的危害性,曝光交通违法、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县交巡警大队专门制定了《2021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多渠道多角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依托车管所前台业务窗口、云阳电视台等宣传阵地,进一步提升电瓶车和三轮车管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瓶车和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电瓶车和三轮车办牌办证的必要性以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三是组织各中队深入辖区企业、学校、村社区广泛宣传,摸清辖区电动车数量、用途、车主等基础数据,建立台帐,引导企业员工、在校学生、村社区居民群众等电瓶车和三轮车重点保有群体依法办牌办证、守法上路行驶。
二、全面清理,落实入户登记,提升电动车备案登记上牌率
2019年10月以来,县交巡警大队按照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工作要求,对于符合国家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全面开展登记发放号牌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发放有效期为三年的临时信息牌。截止2021年6月县交巡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26270辆。
今年,县交巡警大队按照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重启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通知》〔2020〕121号文件要求,重启电动车上牌照、买保险等工作,1月至6月县交巡警大队车管所共办理电动车上牌1285件、二轮电子信息卡1168件、三轮超标电动车发放REID电子牌3156辆,四轮超标电动车发放REID电子牌349辆。启动至今中保财险云阳支公司承保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5023辆。
三、联合联动、全面开展电动车治理,提升电动车交通守法率
县交巡警大队依据《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的通知》公交管〔2020〕97 号,《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及《云阳县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云公交巡〔2020〕19号相关文件要求,突出执法重点、治理交通乱点、攻克管理难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县交巡警大队、交通局、城管局、农业执法支队和各乡镇(街道)道安办牵头运行管理。一是对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的管理措施,上道路行驶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通行规定。二是鼓励低速电动车所有人购买商业保险。三是严查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闯红灯、超员超载、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实现打击一批低速电动车非法制造商和经销商、报废一批不合格产品、查处一批电动车违法行为。全县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杜绝三人及以上较大事故,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关于您建议的说明
1、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低速电动汽车驾驶人应取得C1以上驾驶证的建议。县交巡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通管理,取得C1以上驾驶证的行政许可,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层面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其相关规定。
2、低速电动汽车参照机动车承保、事故处理、报废期限及报废程序的建议。2019年10月,县交巡警大队启动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备案登记以来,中保财险云阳支公司针对性开展了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驾驶人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服务。交巡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对发生事故的低速电动汽车根据办案需要委托司法鉴定,依据车辆属性,严格规范处理交通事故。
低速电动汽车报废期限及报废程序,国家层面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其相关规定。建议各相关部门提请市级层面加快电动车立法进程,制定电动车管理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规范低速电动汽车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源头管理的建议。目前,我县共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两轮、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经营户82户,均办理了营业执照,没有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方面,苦于缺乏法律依据,无法禁止销售,只能对其加强监管,督促销售者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查验产品合格证,不得销售“三无”产品。
4、报废铅酸电池的建议。目前,我县有2家具有废铅酸电池回收资质的收集网点(双江街道滨江大道2861号万里电池、滨江大道3612号汤潜电池),收集网点均符合市县两级验收标准,收集非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废铅酸电池,统一转移至万州转运点再返还原公司。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废铅酸电池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强化废铅酸电池转移处置,建设和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完善相关标识标志。
在此,由衷感谢陈心妍代表对道路交通管理问题的密切关注,同时感谢各级各部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复函已经陈明教导员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1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13996556222,联系人:陶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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