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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公函〔2021〕79号

云阳县公安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24号建议的复函

聂云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野狗进行统一处置的建议》(第24号)收悉。经公安局党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高度重视该建议,立即核实处理。经县养犬办(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具体承办单位)会同辖区派出所、行政审批大厅、文化委体育局(场所办公单位、双江街道办等单位)走访核实,您反映的“城区内,尤其是双江中学至云商大厦一带,野狗泛滥,成群结队,长期成片追逐,且这些野狗未进行疫苗注射等防疫措施,对周边居民及双江中学师生造成严重威胁,极易出现野狗伤人事件或狂犬病风险。”问题基本属实。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齐抓共管、市民点赞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工作专项会议精神,治安大队(内设县养犬办)进一步翔实整治方案,组织充实社会捕犬力量,常态性地在“四大家”周边、城区体育场、月光草坪、两江广场、金科小区、城中城、万步梯、北部新区、城区各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开展捕捉、收容、处置流浪狗工作。县公安局每周牵头组织城管、街道社区、大型小区安保等力量在城区重点场所开展一次联合集中宣传守法、文明养犬暨捕捉流浪狗行动。整肃了城区流浪犬流浪场所,获得了广大市民积极拥护、点赞。

二、捕捉收容、成效明显

截至目前,县公安局组织社会专业捕犬人员对城区大量流浪狗进行捕捉、收留、处置。共出动捕狗力量95次332人次,捕捉流浪犬137只(其中大型烈性犬99只、小狗38只)。有力整治了流浪犬聚集场所,有效预防了流浪犬伤人现象,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流浪犬滋扰生活、工作的烦恼。

三、广泛宣传、文明养宠

随着市民文化娱乐生活越来越多元化,某些市民闲暇时爱上养犬。喜欢时,爱不释手,一旦所谓的爱犬不中意了,就丢弃屋外,让其流浪社会。这一大批遗弃犬流落社会就成为了满身污秽、甚至身带病菌的流浪狗。这些流浪狗在学校、广场、社区等场所流浪、聚集,时有随处大小便、夜晚大声犬吠,甚至攻击市民等现象发生,这无疑给市民工作、生活、健康、安全带来滋扰甚至危害。根据这些现象,县局要求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在辖区联合街道、社区及大型小区物管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发放宣传单、利用广场、宾馆、小区LED屏大力宣传守法、文明养犬,倡议市民带犬出门要牵绳(大型犬及烈性犬必须戴嘴套)、排泄物要清理、养犬要办证等。倡议养犬市民做一个守法、文明、自律的养宠人。

    此复函已经张元斌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公安局

2021年6月27日

(联系人:向江湖,联系电话:138962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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