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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 |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的兑付分三种情况:一是林农按照合同承担公益林管护责任的,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兑付给林农;二是林农个体经营的公益林过于分散,补偿金额小,不愿意或不能履行管护责任的,经林农书面签字同意后,可委托村社集体统-管护,将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兑付到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三是采取“分利不分山”。“分股不分山”经营方式,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可兑付到相应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内部再召开会议,确定补偿资金的分配和处置事宜。 |
2023年为每亩每年16元 |
渝林天(2023)3号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和森林资源管护有关工作的通知 |
1.乡镇、街道召开村(社) 级会议,宣传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政策,部署直补工作,将补偿面积分解到村,落实到村、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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