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0〕5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第一批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45号)和县水利局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计划调整(2020年第一批)方案,现将我县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预算592.89万元下达给你们(附件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县水利局实施方案下达为准。此项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6902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经济分类列“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请填报《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于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送至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备案。
二、请你们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6〕44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8〕74号)规定要求使用管理和申请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附件:1.云阳2020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第一批资金预算明细表
2.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0年1月5日
(监督电话:5516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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