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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学校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38号)精神,经研究,追加(减)下达你校(单位2023第二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资金(详见附件1),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

(二)补助办法:本次膳食经费按生均8.13元分配;本次下达资金按照20222023年度教育事业报表学生人数统计。

(三)该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将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各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学校要加强认识,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膳食经费必须全额用于学生,不允许克扣或挪作他用。要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身体素质。

(四)各校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资金使用要严格实施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五)请将支出列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科目。

附件:1. 云阳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2. 云阳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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