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19〕114号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三峡后续工作)第二批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76号)和《云阳县水利局、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利〔2019〕215号)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第二批专项资金预算15100万元下达给你们(附件1)。
资金列报:功能科目“2136902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或“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云水利〔2019〕215号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加快建设,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加强绩效管理,落实绩效目标。
二、请你们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6〕44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8〕74号)规定要求使用管理和申请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附件:1.云阳县2019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第二批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
2.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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