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盘龙街办发〔2023〕33号
各村(社区)、街属各单位、机关各办(站、所、中心):
为提高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原则和工作原则
(一)编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2.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加强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领导,统一指挥,健全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居)委,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机制及职责
(一)成立盘龙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盘龙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测、预防、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指挥部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张毅担任,副指挥长由张伯岳(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陈智(党工委副书记)、周克清(办事处副主任)、李文斌(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朱予(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蒋绪林(党工委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谭江云(办事处副主任)、王勇(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悦(党工委组织委员)、楚云龙(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指挥部成员由规建办、应急办、社事办、经发办、财政办、农服中心、相关村(居)委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卫生院、中小学校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建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盘龙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分队。
队 长:张毅
副队长:陈智
成 员:盘石社区:何天君、熊金安;
龙安社区:李小进、付德均;
长安社区:张 清、张传发;
柳桥社区:程南江、张术生;
活龙社区:李艳梅、石思和;
三龙社区:徐 峰、熊术全;
永 安 村:王泽生、王小锋;
永 兴 村:杨艳娟、余海英;
四 民 村:向 云、柯贤权;
古 桑 村:周雪娇、李纯平;
革 岭 村:向林英、杨 光;
革 新 村:谭小宁、向祖高;
石 楼 村:覃晓玲、王明元;
青 睦 村:陶家祥、谭人富;
青 春 村:谭 玲、华兴田;
石 狮 村:夏 军、古华云;
黑 马 村:陈 云、熊道斌;
阳 明 村:蒋隆仁、张尚冲;
龙 水 村:郝永洪、郝永洪;
双 龙 村:毛 勇、熊江萍;
金 龙 村:邹德祥、秦 俭;
腾 龙 村:谭建军、何 林;
旺 龙 村:熊萃玲、程贻榜;
帽 合 村:毕 江、陈小平;
(三)应急指挥部职责。
1. 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盘龙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命令。
2. 收集、掌握、整理镇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
3. 负责指挥调动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 发布盘龙街道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指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5. 决定对污染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实行强制性措施。
(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 规建办:负责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负责信息收集、上报。
2. 规建办: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对污染扩散进行预测、预警和预报,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的建议,对污染扩散实施监控;负责市政设施损坏或异常排放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活饮用水供应。
3. 综合执法办:负责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固体废弃物等运输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负责抢险救援所需设施、设备调运,协调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分析车、船调用;运送救灾物资和转送危险物品;协助做好有关人员疏散或隔离工作。
4. 卫生院:负责组织紧急输送受伤人员并做好入院前急救和处置;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护;组织实施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对污染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
5. 派出所:负责对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防范工作的监督管理,侦破放射源丢失、被盗案件;调查处理因车辆运输发生有毒有害物品泄漏、遗散及交通事件引起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负责事件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事件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负责消防和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事件现场抢险。
6. 财政办:负责落实应急管理的处置经费。
7. 农服中心:对农作物和家畜家禽受灾情况实时监测,负责渔业水体、转基因生物、农作物大面积受损等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农村区域善后处理工作。
8. 社事办:根据环境污染的程度,组织救灾物资,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五)污染事件发生单位职责。
负责启动本单位有关应急预案,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事件现场,及时上报信息,向应急指挥部提供污染事件基础资料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合事件调查和处理。
(六)应急分队的工作职责。
1. 指导相关村、组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警工作。
2. 制定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方案。
3. 抓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排查、巡查、检查及值班工作。
4. 落实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制度、督促相关村、组抓好预防和处理措施。
5. 搞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帮助群众进行自救。
三、预防和信息报告
(一)预防。
规建办、农服中心、综合执法办应联合开展污染调查工作,定期组织对生产、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普查活动,掌握本行政区城区内环境污染源的种类及分布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出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对发生在街道外可能对我街道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信息报告。
1.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及时向办事处值班室报告(电话:55381003)。
2.报告内容: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及地点,对事件原因和危害程度做出初步判断。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适时报告事态发展及处置进程。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详细报告应急处置结果,危害与损失评估,潜在或间接危害,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3.报告程序: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属一般的,由办事处进行应急处置;较大和重大的,由办事处启动有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一)分级响应。
应急处置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事件发生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扩大应急。
盘龙街道实施先期应急处置仍未能控制事态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县政府应急办决定扩大应急,决定启动县级相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1.一般级处置程序
污染事件发生单位负责启动本单位有关应急预案,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事件现场,及时上报信息,向街道办事处提供污染事件基础资料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合事件调查和处理。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置,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2.重大级处置程序
污染事件发生单位负责启动本单位有关应急预案,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污染事态进一步扩大,保护事件现场,及时上报信息,向县政府提供污染事件基础资料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合事件调查和处理。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积极开展前期工作。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安全保卫组、现场抢救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其职责是:
综合协调组:由规建办牵头,应急办及有关村、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传达县应急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应急处理情况,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监测组:由农技中心牵头,相关行业和企业环境机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监测,预测事件发展趋势和污染物变化情况;提出消除和控制污染危害的技术建议;提出应急处置技术建议;对污染区域隔离、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决策提出建议。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执法办协助。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财产安全,保证抢险救援正常开展,维护社会 秩序稳定。
现场抢救组:根据污染事件的类别,由现场指挥部组织有关应急处置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关闭污染源,安全转移各类污染物、受污染河流水体的处置。
善后处理后:由社事办牵头,事发单位、卫生院、财政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迅速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做好污染损害赔偿及灾民安抚工作,并向现场指挥部协调提出环境恢复措施建议。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协调各种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街道办事处牵头,事件责任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理,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并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总体评估。
(二)社会救助。
社会、个人捐赠的资金、物资,由社事办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保险理赔。
现场指挥部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介入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村、组以及根据本预案确定负有应急保障职责、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落实工作职责。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事件信息采集、处理制度,确保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参与应急处置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装备及物资保障。
参与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做好应急设施、设备准备,在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时还应准备必要的防护服,保证应急处置需要。
(四)处置技术保障。
1.执法办、规建办、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在部门应急预案中,建立行政区域内有关防范环境污染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
(1)流域水系河流数量和分布图,水文参数、水质现状、流域人口、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基本信息。
(2)工业和农业生产、使用、贮存、销售、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种类、数量、贮存位置及防范措施。
(3)工业、生活、畜禽养殖等污染源的排放、数量及分布情况。
2.参与应急处置的有关单位开展突发环境污染的污染分析、扩散模型和风险评估研究工作,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科学、规范、安全。
(五)应急处置资金保障。
由财政办负责筹集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并适量增加应急处置专用设备经费。
(六)应急处置纪律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重庆市关于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有关部门应对以下行为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追究:
1.错报、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特别重大级事件信息的;
2.拒不执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件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处置工作的。
七、预案宣传培训
(一)环境安全宣传。
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环境突发事件报警电话,街道办事处值班室电话:55381003。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公众的安全自救防护能力。
(二)预案培训。
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应急预案培训,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
云阳县盘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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