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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普安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安府发〔202223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现将《普安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安乡人民政府         

2022426日    



普安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

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229号)、《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阳县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计发〔2017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无证无档的离岗乡村医生。即从1965626日至19901231日,在普安乡辖区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经查证核实,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乡村医生。户籍迁移到县外的也纳入补助发放范围。

二、认定程序及办法

按照“分工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工作原则,实行“组织查证”的认定办法,由乡人民政府统筹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具体负责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的身份及服务年限乡级认定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 个人申请。从即日起到2022831日止,符合条件的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个人向普安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卫健办)提交《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附件2,最少3份),证人证词采取“三同期”原则,即经无利益关系的本村或邻村同期乡村医生、原执业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期工作人员、原执业所在地村(社区)同期干部至少3人以上分别出具。

(二)调查初审。

1. 材料预审。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对《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和《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进行材料预审,在1天之内将申请人的《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和材料预审情况交由对应的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作好资料移交登记工作。

2. 调查核实。调查工作组在接到调查核实任务后10天之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调查核实的《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组织查证记录表》(附件3,最少要调查6人、填写6份)及申请人的《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一并交由乡复核审查组,作好移交登记,同时在10天之内完成乡级复核。

3. 审核上报。乡复核审查完成后将申请人所有的资料报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本乡拟补助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4)和《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统计表》(附件5)及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调查工作组的调查材料按照一人一档单独成册整理后报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乡调查初审的所有工作务必在2022831日前完成。

(三)县复核审查。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调查材料及申请人的情况逐一复核,对复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将退回重审,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公示审定。经复核审查后确定的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同时在乡、村(社区)分别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云阳县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兑现补助。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助发放相关工作,确保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的补助及时兑现。

三、补助标准

经审核认定的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发放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其中,养老保险一次性定额补助用于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服务一年补助600元;医疗补贴为每服务一年每月补贴10元,按月发放。

四、参保及发放办法

按《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云阳县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计发〔201783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卫健、信访工作的领导卫生院负责人为副组长,乡社事办、卫健办、财政办、平安办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的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宣传组、调查工作组、复核审查组、信访维稳组,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严肃纪律,维护稳定。在实施过程中,各村(社区)、乡卫生院以及参与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的查证、复审、公示、监督等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在身份和年限认定、审核及参保、发放等各工作环节,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及时纠正,取消相关申请人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移交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各村(社区)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并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预案,加强风险管控,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1.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申请表

      2.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证人证词

      3.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身份和服务年限认定组织查证记录表

      4.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人员名册

 5. 云阳县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统计表

普安乡无证无档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工作实施方案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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