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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洞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洞府发〔202025


各村、社区: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01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龙洞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龙洞镇人民政府

20201019






龙洞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1年全村(社区)“两委”换届顺利进行按照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发〔2020114号)文件要求,我镇将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1. 审计目的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选强配好村干部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推动乡村治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审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七条规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3日前张榜公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第七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要求“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

三、审计对象

行使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权的村干部,是本次审计的对象,包括现职和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事项的村干部。有集体资产的城乡社区,其相关人员纳入本次审计的对象。

四、审计范围

自上次换届选举以来,任现职期间的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审计内容

主要审计村级事项如下:

  1. 财务收支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是否违反程序规定、超标准发放村干部补贴和奖金;有无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有无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等。

  1. 债权债务情况

村里放款和举债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是否存在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等。

  1.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政府拨付、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及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集体复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有无违规使用、截留、挤占、挪用问题等。

  1. 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暗箱操作,“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徇私舞弊;是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政策,有无违规收费问题等。

  1. 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所属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合并村(居)、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等工作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集体土地、山林、“四荒地”等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和出让,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等。

  1. 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及经济责任评价

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是否完成;村集体经营收入是否稳步增长,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决策,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等。

(七)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审计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由镇政府负责。采取送达审计和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镇为单位,统一收齐各村委会会计资料,集中在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委会,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问题的,则必须实施实地审计,审计完成后,依法依纪作出评价和处理意见。

七、审计程序

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审计工作。首先,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组织动员部署。其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按规定组建审计组。审计组应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第三,审计时要认真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意见,切实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审计结束后,应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在换届前向全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四,以镇为单位建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

八、审计文书

本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文书式样,由镇政府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进行规定。

  1. 时间安排

(一)审计准备阶段(20201020日前)

1.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指导落实审计工作。

2.抽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明确人员分工和确定审计进程等。

3.根据村委会的各项管理制度,下发审计通知书督促村委会及时完成账务处理,按时提供有关财务资料。

(二)审计实施阶段(20201021日至1220日)

1.审查会计账册、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资料,从这些资料中发现一般性问题或弊端,并进一步查找问题线索和源头。

2.对重点经济项目进行审查,如对土地补偿费、扶贫开发资金、道路房屋建造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

3.开展调查,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访问有关知情人员,对村委会干部任职期间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4.搜集整理好相关审计证据。在这一阶段,县委组织部、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下到乡村进行督促指导和重点抽查。

(三)审计报告阶段(20201221日至2021110日)

1.根据所掌握的审计资料进行分析,对任期内的村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拟出审计报告。村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包括经营管理责任、财务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等。在评价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既揭露问题,也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恰当处理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后,要与被审计的村委会干部见面,征询意见。被审计村委会干部提出不同意见的,审计人员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向被审计村委会干部作出全面解释。

2.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要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以及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还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

4.审计结果要以公开栏的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开,审计结论要对政府和群众负责,经得起群众的监督,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5.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后,建立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档案,同时汇总填制的《云阳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20201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将总结和月报表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县农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十、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以镇长甘猛任组长,分管领导龙代军、纪委书记王勇任副组长,财政办主任向世建农业服中心副主任谭爱玲、财政办李娜娜、农业服中心李燕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大厅,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实施。

二是注重审计质量。镇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文书,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加,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加强对审计档案的抽查复核,认真做好审计笔录,保留原始审计底稿,全面收集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找准问题,也要肯定成绩。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的界限,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是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对审计出的一般性问题,由镇督促村干部自行整改到位。对审计出的严重违纪违规性问题,镇要及时上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察局,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审计过程中的档案资料,要严格实行保密制度,不准轻易外传,引起不必要的社会舆论。对审计工作中借机刁难、故意泄露审计事项、存在重大失职等问题的有关审计人员,要及时清除审计队伍,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云阳县龙洞镇党政办公室                202010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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