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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陵府发〔202314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云阳县故陵镇低保评审小组的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低保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渝民发〔20233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云阳府办规〔20232号)精神,因人员调动及岗位调整,现调整云阳县故陵镇低保评审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张术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丁   纪委书记

              王方辉   人武部长、副镇长      

员:李尚春   社事办主任

              张亚勇   故陵社区驻村干部

        李功军   红坪村驻村干部

        谭小均   双店村驻村干部

        周开勇   宝兴村驻村干部

        陈俊霖   桥亭村驻村干部

        向桂林   高坪村驻村干部

        向发令   红椿村驻村干部

              吴学银   兰草村驻村干部

              靳远平   社区支部书记

              杨义兵   红坪村支书书记

        刘朝平   双店村支书书记

              吴雪梅   宝兴村支部书记

              李合平   桥亭村支部书记

              吴家俊   高坪村支部书记

              刘志强   红椿村支部书记

              覃长春   兰草村支部书记

              谭忠宝   民政办社会救助工作人员

由李尚春同志负责评审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对象递交的材料和2名及以上评审小组成员入户调查情况,召开由评审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评审小组成员参加的评审会议,对申请对象进行讨论审定,形成审批意见,并由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确认。审批中有疑问、有举报或需重点调查的,评审小组应当会同驻村工作队员、村(居)委员会进行再次调查核实。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202310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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