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1.1断面设置及监测情况
2022年,辖区“一江九河”共17个监测断面,其中国控断面5个,县控断面6个,市控断面3个,水华预警断面3个。县控断面每季度监测1次,其余断面每月监测1次。
1.2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
1.3评价结果
2022年,云阳县“一江九河”17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详见表1。
表1 2022年云阳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河流 |
断面 |
水质类别 |
断面属性 |
长江 |
苦草沱 |
Ⅱ |
市控 |
澎溪河 |
养鹿渡口 |
Ⅱ |
国控 |
高阳渡口 |
Ⅱ |
市控 | |
小江河口 |
Ⅱ |
国控 | |
汤溪河 |
沙市 |
Ⅱ |
市控 |
江口 |
Ⅰ |
国控 | |
汤溪河大桥 |
Ⅱ |
水华预警 | |
长滩桥 |
清水湖渡口 |
Ⅱ |
国控 |
黄荆沟 |
Ⅱ |
国控 | |
长滩桥 |
Ⅱ |
水华预警 | |
磨刀溪 |
普安渡口 |
Ⅱ |
水华预警 |
长江 |
望丰村 |
Ⅱ |
县控 |
甲高溪 |
两头望 |
Ⅱ |
县控 |
南溪河 |
将军桥 |
Ⅱ |
县控 |
泥溪河 |
地宝 |
Ⅱ |
县控 |
洞溪河 |
龙塘响水凼 |
Ⅱ |
县控 |
九龙溪 |
盘龙街道 |
Ⅲ |
县控 |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1监测情况
2022年,云阳县城市集中式在用饮用水水源地2个,长江苦草沱和梅峰水库。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化学需氧量除外)(23项)、表2(5项)和表3(优选特定33项)和取水量共62项,其中第三季度监测全指标,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24项)、表2(5项)、特定项目80项和取水量共110项。
2.2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2.3评价结果
2022年,云阳县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详见表2。
表2 2022年云阳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水源名称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双江街道长江四方井 自来水厂水源地 |
达标 |
/ |
云阳镇梅峰水库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公司肖家湾水厂水源地 |
达标 |
/ |
3.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3.1监测情况
2022年,辖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9个,其中万人千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8个,每季度监测1次;乡村振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每半年监测1次;其余5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年监测1次。河流型水源地28个,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并统计取水量,共29项;湖库型水源地31个,增测水位、叶绿素a和透明度共32项。
3.2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3.3评价结果
2022年,云阳县5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水源地个数计算,达标率为100%。
4.大中型水库
4.1监测情况
2022年,辖区大中型水库2个,分别是咸池水库和梅峰水库。每半年监测1次,全年监测2次。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透明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叶绿素 a、悬浮物、电导率、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流速、藻类密度(鉴别优势种),共 15项。
4.2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
4.3评价结果
2022年,云阳县2个大中型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Ⅲ类,达标率为100%。
5.水功能区
5.1监测情况
2022年,每月对8个国家级水功能区断面和8个区县级水功能区断面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共6项。
5.2评价标准及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
5.3评价结果
2022年,16个水功能区水质类别均为Ⅱ类,达标率为100%。
二、空气环境质量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357天,达标率为97.81%,其中优173天,占比47.40%,良占比50.41%。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增加5天,达标率同比上升1.37个百分点。
全年共监测到污染天数8天,无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
主要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分别为39.2μg/m3、27.9μg/m3、7.8μg/m3、20.4μg/m3、0.9mg/m3、124μg/m3。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4μg/m3、0.3μg/m3、0.4μg/m3、2.3μg/m3、0.2mg/m3;臭氧较去年同期上升9μg/m3。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111个,每年监测1次。昼间等效声级52.3分贝,较上年下降0.1分贝,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二级标准,总体水平评价为“较好”。
2.交通干线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20个,每年监测1次。昼间等效声级66.9分贝,较上年下降0.3分贝,满足一级标准,评价为“好”。
3.功能区噪声
云阳县城功能区噪声监测点7个,每季度监测1次,其中昼间等效声级55.4分贝,夜间等效声级48.6分贝,较上年昼间上升0.2分贝,夜间上升0.8分贝,满足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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