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双桂佳园办理产权证须加收不合理费用”一事,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双桂佳园联建牵头人办理该房屋产权证须加收相关费用的情况属实。您于2013年购房,当时的联建牵头人将划拨的少量土地手续进行篡改,骗取了9亩多土地,事情败露后联建牵头人和相关部门责任人都相继得到惩处。您所住小区住户也多次投诉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一事,政府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协调处理,2019年县政府同意将实际用地6547.3㎡变为出让方式,补交土地出让金。经双江街道与联建牵头人之一刘某平协调,由刘某平承担车位通道、出入口和管理房门前的面积共2090.87㎡的土地出让金,购房户承担房屋占地面积4456.43㎡土地出让金,折合房屋面积购房户承担189.04元/㎡土地出让金,该土地出让金打入双江街道桂湾社区对公账户,直接划转国库。据了解该小区共277套房屋,已有25户志愿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房地产证。如果您愿意补交土地出让金,可与刘某平联系核算相关费用,将土地出让金交纳到双江街道桂湾社区对公账户后即可办理房地产权证,您也可以按《重庆市城镇房地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条款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