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
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19〕38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提前下达部分)的通知》(渝财建〔2020〕15号),下达我县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16万元,经报县政府同意,该资金统筹用于我县4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40个村社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改厕等。每个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财政资金额度详见附件,此次不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安排专项资金。
二、项目实施时间
云阳县4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即2020年3月—2020年10月。
三、具体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你单位要及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严格执行质量技术标准。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为合格项目或优良工程。所用物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三)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建成投入使用,正常发挥效益。按规定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建设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附件:云阳县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云环发〔2020〕6号 附件:云阳县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调整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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