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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云阳县202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财政局《云阳县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办意见》,经县领导审核同意后,现将云阳202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下达你们,请抓细抓实抓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资金计划

云阳2024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项目共22个、财政补助资金3219万元,其中建设类项目2163万元(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制奖补项目1200万元、产业园配套项目553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40万元、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项目70万元),任务类项目1056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建设类项目。

1. 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制奖补项目。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2023年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制活动开展情况,在进一步完善硬件配套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农户参与度。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真评比、硬评比”,严禁搞平均主义或直接发放物品。

2. 产业园配套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大件”配套文件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6197号)和《关于印发云阳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工作配套制度的通知》(云阳委办〔20203号)等相关及补充文件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严格项目管理程序,落实项目设计、发包、监理、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决算结算和监督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依法依规、科学有序。

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与乡村风貌相协调,首要解决农户急需人居环境问题,要坚决杜绝“门墙亭廊栏”等纯景观工程,避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城市化。

4. 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项目。要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就业创业、文体等政策体系,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5. 产业园配套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项目为补助类项目,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组织群众投劳等方式建设该类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不走样、工期不滞后。在建设过程中严守耕地管控政策,不得出现违法图斑,违者收回项目补助资金。

(二)任务类项目。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指导性意见,结合2024年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县农业农村委明确了承接项目的科室和有关建设任务,请相关单位尽快完善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实施。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建设类项目。

1.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乡镇(街道)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除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制奖补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在2024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资料收集归档、自查验收、乡镇(街道)验收及资金拨付,并严格按照此次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进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情况是项目竣工验收、复查审计的重要依据,关系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兑现等,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调整。

2.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乡镇(街道)作为项目责任主体,需做好前期规划,加强事中监督,落实事后验收。督促项目实施业主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及做好施工安全,并监督工程质量。项目业主要切实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工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验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相关项目日常监管单位要做好项目指导服务,督促工程实施进度,开展项目复核工作。

3.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58号)等有关要求执行。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收到县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后,要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超项目进度拨付。

4. 建立全程公示制度。参照《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云委农办〔202129号)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5. 强化档案资料整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档案资料归档,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主要包括项目公示公告资料、项目实施过程资料、项目绩效资料、项目财务资料、项目后续运营管护资料。其中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包括项目申报报告、实施方案、建设任务通知、用地环评手续、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前到完工后的进展照片、实施总结、施工图纸、施工过程影像、项目验收结算资料。项目财务资料包括财政补助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和完整的会计账簿及票据等。

6. 及时完善实施方案。乡镇(街道)要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本次下达的建设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本通知下达10个工作日内,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渝快政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相关单位备案。

乡风文明建设积分制奖补项目及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生态环保科,联系人:张智祥,联系电话:023-55217309

产业园配套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科,联系人:方敏,联系电话:023-55128428

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联系县农业农村委生态环保科,联系人:赵朝奎,联系电话:023-55217309

(二)任务类项目。

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申报表、签订实施合同等,并合理安排工期,按程序拨付资金、组织验收、完善档案。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联系人:袁芝兰,联系电话:023-55188927

附件:11. 云阳县2024年度综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汇总表

12. 云阳县2024年乡风文明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资金明细表

2.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02312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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