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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7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云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       

                                                        2024315

云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79号)要求,在上年实施方案已明确的总体原则、补贴对象、依据、标准、程序、资金管理和兑付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鼓励各乡镇(街道)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乡镇(街道)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一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

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三、补贴依据

为了提高补贴资金的兑付进度,发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实际种粮面积计算。

四、补贴面积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辖区内各村粮食种植面积将指标分解到村并公示。乡镇(街道)分解到各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原则上不得突破县下达的指标,可以少于县下达的控制指标。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总体原则要求,坚持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不享受补贴的原则,扣除撂荒地面积;同时要与林业对接,拉出享受退耕还林的农户清单,严格落实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耕地不能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补贴程序

县农业农村委根据一般农户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乡镇(街道)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县农业农村委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汇总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六、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各乡镇(街道)在收到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配指标三个工作日内,要制定实施方案并将面积分配到各村(社区),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各村(社区)按农户实际种粮情况组织农户进行申报,不得虚报、冒报、截留、滞留或挪用面积控制指标。

(二)村(居)委会按补贴对象逐户登记,交补贴对象签字认可,村(居)委会按财政资金直补办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补贴项目和每一个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社区)将花名册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领导审查合格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财政资金直补办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财政办会同农业等部门按要求录入“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的相应补贴项目中。补贴数据库和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纸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全县补贴数据库及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签字盖章)交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收到2024年市财政拨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后及时告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按审定的补贴面积,计算当年一般农户的补贴标准,并完善数据库中补贴标准、金额等有关内容。确保在收到市级补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

(三)充分利用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进行管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通过“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乡镇(街道)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分工协作,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级广播、召开会议等方式,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开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认真执行乡镇村两级公示,并将公示照片留存备查。

(四)加强审核,确保真实。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补贴政策要求执行,不允许乡镇村社提取面积。要加强审核,对农户面积不正常的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按照分户农户信息上报,不允许并户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各村上报表册必须经驻村干部、农业服务中心、政府领导等审核签字后,财政办会同农业等部门录入系统,并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五)强化督查,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政策行为。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六)抓好落实,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必须在2024331日前完成2024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将补贴数据库和补贴面积申报汇总表(纸质)一并报送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联系电话: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55185970;县财政局农业科,55166175

附件:1. 云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控制表

  1. 2024年云阳县XX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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