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农〔2021〕38号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林业局
关于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
人保财险云阳支公司、太保财险云阳支公司、平安财险云阳支公司安诚财险云阳支公司、国寿财险云阳支公司、中华联合财险云阳支公司、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重庆监管局云阳银保监组、大地保险云阳支公司、锦泰保险云阳支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优化农业保险 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 1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有序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 20号)等文件要求,拟公开遴选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二、制定方案
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金融服务中心、重庆银监局云阳银监组等部门,会商制定了《云阳县2021年-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各愿参与遴选承保机构的保险公司须严格按照《云阳县2021-2023年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方案》的规定准备遴选响应性文件。
三、其他事项
(一)动态调整。遴选人每年组织对承保机构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进行绩效评价,3年中有两年评价得分低于85分的,调整出名单,按承保机构得分由高至低排名顺位补足4家;每年绩效评价中,有重大违规或低于60分的,当年即调整出名单,相应补足4家。经营首创品种的承保机构一并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未经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认定的,不再承保。
(二)服务期限。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内,若各保险品种政策发生调整,仍由原承保机构承保;若出现中央或市级推出的新品种,将继续在已承保的4家机构中由遴选人自主选择(已被考核调整出名单的除外)。新品种服务期限与已承保品种剩余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下一轮遴选与其他品种一并开展,3年保护期未满的首创品种除外。
(三)遴选评审。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遴选评审小组,并在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日一周内,完成遴选评审工作。
(四)公布遴选结果。县财政局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遴选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比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承保机构和选择承保品种,并同时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中选结果报重庆市财政局备案。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的取消本遴选周期资格,在下一个遴选周期不得参与申请遴选。
(五)签订书面合同。县财政局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遴选文件、入围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由遴选承办单位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附件:云阳县2021-2023年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方案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云阳县林业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云阳县2021-2023年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
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方案
第一章 遴选邀请
为保障我县粮食、生猪、经果林业等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提升特色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降低农业生产中的自然、市场风险,促进农业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16号)文件要求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精准实施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邀请符合渝财金〔2021〕16号文件明确有资格条件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参加云阳县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项目竞争性遴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阳县2021-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项目
项目涵盖区域:全县涉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所有乡镇、街道。
项目险种: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市级财政补贴品种,地方特色奖补品种。
二、遴选邀请对象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云阳支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云阳支公司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云阳支公司
4.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云阳支公司
5.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云阳支公司
6.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云阳支公司
三、媒体公告及遴选文件获取
指定云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遴选发布媒体。遴选文件、评审结结果公示等在该网站发布,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遴选的申请人自行下载。
四、遴选响应文件递交
参加遴选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25日下午5: 00前将遴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五副),正副本须完全一致,加盖骑缝章,密封后递交遴选人。
五、遴选人联系方式
遴选人: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 云阳县林业局
联系人:沈洁
电话:55166513
地址:云阳县云江大道1600号(县财政局农业科605室)
第二章 遴选须知
一、遴选遵循的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充分体现以承保机构服务能力为导向,切实改善农业保险服务,公开竞争性遴选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但不受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保险品种涵盖区域
本次遴选区域涵盖全县42个乡镇(街道)所有的村(社区)。
本次遴选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市级财政补贴品种(含 试点品种)、地方特色产业获批奖补品种,服务期限内年度保费规模及费率按重庆市财政局、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的方案执行,各险种及其承保规模金额以重庆市财政局审定数为准。各险种执行期限具体见详见《云阳县2021年-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一)申请人的市级公司必须获得重庆市财政局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或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即符合渝财农〔2021〕16号文件确定的范围内。
(二)在我县区域内设有经银保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并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持有市级分公司出具参加遴选的授权文件。
(三)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设置专门办理农业保险的业务部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在我县逐步建立有覆盖乡村的基层服务体系。
(五)在我县区域内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的资格。
本次遴选确定云阳县2021-2023年度农业保险承保机构4家。
服务期限内各品种政策发生调整,仍由原中选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内由于政策变化或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出现新品种的, 应单独在已获我县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中由遴选人进行自主确定,服务期限与该地区已遴选品种的剩余服务期限保持一致,下一轮遴选与其他品种一并开展。因受农时季节性影响,2021年油菜、马铃薯灾害保险已按2020年参保机构在今年3月份签定延时保险合同1年,本次招标后到2022年1月执行;公益林、商品林保险因原签订合同在2022年5月到期,故本次招标后到2022年6月执行;水稻、玉米、脆李等品种因季节性原因,新中标承保公司从原承保公司到期之次日接续(含理赔),其他险种若有变化以品种主管部门解释为主。
遴选小组由遴选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从财政、农业、林业、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组等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中抽取。遴选小组成员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遴选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评审总分为100分。按综合实力、保障水平、经济贡献及管理业绩等综合评分(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云阳县2021-2023年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评审标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公示。总分相同的,按当地贡献(税收)得分高者获胜。
九、遴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遴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遴选文件要求编制遴选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遴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若提供资料有遗漏项目或数据错误,由申请人自行负责。遴选响应文件采用书面形式报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取消遴选资格。若在评审签订合同后发现,经核实后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保公司负责,并取消下一轮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
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3日,到提交响应文件时间为截止。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对申请人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 “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评分表需提供的佐证资料按评分表的次序排列。
申请人按照遴选邀请中规定的有效时间、方式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十一、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由遴选小组负责完成,包括遴选响应文件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评审计分以及按得分高低排序。
资格性审查指对申请人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参加遴选资格条件。
符合性审查指对申请人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申请人响应文件与遴选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 相符,没有偏离。实质性响应与否应由遴选小组认定,非实质性响应的申请人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计分。
遴选小组依据遴选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申请人
的得分。
十二、中选承保机构确定
县财政局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遴选结果(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确定中选承保机构,以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自主选择承保品种,并同时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中选结果报重庆市财政局备案。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的,取消本遴选周期资格,在下一个遴选周期不得参与申请。
若参与遴选申请人实质性响应不足4家时,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即可中标,第一轮选择承保品种包结束后,根据得分从高到低进行多轮选择剩余品种包。
十三、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
遴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遴选文件、中选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由保险品种承办单位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选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遴选人不得向中选承保机构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遴选人与中选承保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 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遴选人应当加强对中选承保机构的履约管理,对于中选承保机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遴选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例外
遴选涵盖区域内上一期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合同尚未到期的,可直至合同到期为止。新承保的机构从上一轮到期次日执行(含理赔)。
十五、保密及串通行为
遴选小组成员以及其他与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泄露遴选 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申请人不得与遴选人、其他申请人恶意串通,或向遴选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遴选工作。否则,依据有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十六、遴选监督
云阳县财政局机关纪检组将对本次遴选工作全过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检举、揭发本次遴选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七、数据分歧
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数据与公布的数据不一致产生分歧时,风险偿付能力与风险综合评级等按有关行业网站公示为准,保费收入与经济贡献以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提供的为准,其他以专家评审组评判为准。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合同协议书
(参考模板,由项目主管部门细化)
遴选人(全称):(甲方)
承保机构(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名称及内容
遴选项目名称:云阳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项目
承保内容:品种
二、合同控制金额(含种植户、养殖户、业主缴费部分)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每年的保费规模及费率统一按重庆市财政局下发的最新文 件执行,财政补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参保数量计算,种植户、养殖户及业主缴纳的保费由承保机构自行组织收取。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及方式
2021年至2023年。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如出现政府停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或退出现象除外。
四、付款
(1)支付方式:保险品种主管部门国库集中支付。
(2)支付时间:承保数据经核实及上级保险补贴资金到账后,按批次支付给承保机构。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云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遴选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选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遴选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云阳县财政局(公章) 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地 址:地 址:
日 期:__年_月_日日 期:_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
承保机构公司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日 期:__年_月_日
第四章 遴选响应文件组成
一、遴选响应声明
致云阳县财政局: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遴选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遴选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遴选文件中规定的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响应文件有效期即2021年6月25日前)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遴选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
四、我方愿意按遴选文件规定提交遴选响应文件。
五、我方承诺遵守《农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选资格后,服从云阳县财政局协调管理,按照遴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承保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遴选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申请人申请人省级公司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四)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五)我方在遴选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或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因农业保险业务被行政处罚;
2.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了财政补贴资格。
附件:1.申请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负责人授权书
申请人名称(盖单位章):
申请人公司负责人(签字):
二、申请人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主营: ;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申请人名称)的公司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申请人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三、申请人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申请人公司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3)询问、质疑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公司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证明
(一)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统计表,不含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税费)和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或者近三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统计表)和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公司授权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原件盖章签字)。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申请人市级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上年营业收入 | 电子邮箱 |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五、与评审标准相关内容
1、按《云阳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中的1-18项逐项列表列明,凡评分说明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支撑数据,须在项中相应栏目中出具,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2、本项目遴选涵盖区域全县所有乡镇(街道)配置为准,不应提交非上述区域内的数据。
3、其他指标项根据评审标准列明。
六、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盖章):
申请人公司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附件:1.云阳县2021年-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2.云阳县2021-2023年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评审标准
附件1
云阳县2021年-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
实施方案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林业局
为保障我县粮食、生猪、经果林木等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提升特色农业产业质量和效益,降低农业生产中的自然、市场风险,促进农业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财规〔2020〕11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16号)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精准实施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精神,继续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促进农业主导产业保质保量发展。鉴于上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期限已到,拟开展新一轮工作,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林业局共同商定,特制定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
政策性农业保险分为中央险种、市级险种、市级对区县以奖代补保险品种、区县自主险种。
(一)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由中央、市、县级按比例承担。
1.水稻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4.5万亩/年,保额600元/亩,保险费率6%,保费36元/亩,年保费额162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4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2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0%、农户承担比例25%。
2.玉米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6万亩/年,保额600元/亩,保险费率6%,保费36元/亩,年保费额216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4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2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0%、农户承担比例25%。
3.马铃薯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2.5万亩/年,保险费率5%,保额600元/亩,保费30元/亩,年保费额75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4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2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0%、农户承担比例25%。
4.油菜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1.8万亩/年,保险费率5%,保额600元/亩,保费30元/亩,年保费额54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4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2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0%、农户承担比例25%。
5.能繁母猪保险。全县计划投保2.5万头/年,保险费率6%,保额2000元/头,保费120元/头,年保费额300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5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1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5%、养殖户承担比例20%。
6.育肥猪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18万头/年,保险费率6%,保额1000元/头,保费60元/头,保险周期6个月,年保费额1080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5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1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5%、养殖户承担比例20%。
7.水稻制种保险。全县计划投保500亩,保险费率8%,保额2000元/亩,单位缴保费160元/亩,保费额8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4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2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0%、种植户承担比例25%。
8.生态公益林保险。全县计划投保197万亩,保险费率1.25‰,保额800元/亩,保费1元/亩,年保费额197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5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30%、县级财政承担比例20%。
9.商品林保险。全县计划投保5.4万亩,保险费率3‰,保额800元/亩,保费2.4元/亩,年保费额12.96万元。中央财政承担比例30%、市级财政承担比例25%、县级财政承担比例15%、业主承担比例30%。
10.玉米制种、奶牛等保险暂不考虑。
(二)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由市、县级按比例承担。
1.柑橘种植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12万亩,保险费率2%,保损额1000元/亩,保费20元/亩,年保费240万元。市级财政承担比例50%、县级财政承担比例20%、种植户承担比例30%。
2.生猪收益保险。保险费率5.5%,保损额1400元/头,保费77元/头。市级财政承担比例40%、县级财政承担比例30%、种植户承担比例30%。因原承保价格较低,加上我县拟开展生猪期货保险,建议暂时不实施,若市场生猪价格低于饲养成本价时再考虑参保。
(三)区县特色产品已纳入市级以奖代补保险,由市、县级按比例承担。
1.柑橘收益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3万亩,保险费率5%,保额2000元/亩,单位保费100元/亩,年保费额300万元。县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以奖代补承担比例40%、种植户承担比例30%元。
2.调味品(花椒)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2.5万亩,保险费率5%,保额1000元/亩,保费50元/亩,年保费额125元,市级财政以奖代补承担比例40%、县级财政承担比例30%、种植户承担比例30%。
3.脆李灾害保险。全县计划投保面积2万亩,保险费率5%,保额1000元/亩,保费50元/亩,年保费额100元,市级财政以奖代补承担比例40%、县级财政承担比例30%、种植户承担比例30%。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机构遴选要求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16号)“遴选范围”及“服务期限”等要求,对纳入中央、市级财政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区县和相关市属单位必须在市级遴选的6家承保机构中自主遴选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业务;对仅由区县财政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以及承保机构首创性品种,区县可在9家承保机构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及以后在2023年11月左右再重新遴选。对未按要求确定承保机构或超长期确定承保机构的,市财政局将通报批评、扣减以奖代补资金及绩效考评分。遴选承保公司必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遴选工作。
我县除公益林、商品林等保险2019年签订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22年5月25日,油菜、马铃薯因季节自动延期到2021年底以外,其余已到期或即将到期。根据市级要求,本轮一次性全部遴选。
三、承保服务机构遴选建议
(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需要重新进行一次性遴选,在市级确定的6家保险公司中通过遴选方式确定4家公司(市财政局5月20日以渝财金〔2021〕22号批复同意我县增加到4家)承担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遴选工作具体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共同完成。具体遴选时间、程序、方式等待县领导审定本方案后启动。
(二)将所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拟划分A、B、C、D四包(不含县自主确定的生猪期货保险品种),分别拟由4家保险公司承办,每家保险公司原则上只承办1包。因本次遴选不涉及价格竞争,按同一评分规则评分,按得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若有放弃,由排序下一位顶上,依次类推,若申请少于4家,不在重新组织遴选工作,由排序靠前的公司进行再次依序选择。
(三)关于A、B、C、D四包划分。年度总保费预计约为2870万元,其中:中央市级财政承担1726万元,县级承担506万元,种养户承担638万元。但在执行时各年度保费可能不一致,最终据实结算。
A包为粮油种植业保险品种。主要有水稻种植、水稻制种、玉米、马铃薯、油菜等灾害险。其中:2021年总保费预计为386万元,其中:中央市级财政承担251万元,县级承担39万元,种植户承担96万元。2022、2023年分年度总保费预计为515万元,其中:中央市级财政承担334.7万元,县级承担51.5万元,种植户承担128.8万元。
B包为经济林木业保险品种。主要有花椒、脆李、公益林、商品林等灾害险及柑橘收益保险,其中:2021年总保费预计为22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90万元,县级承担67.5万元,种植户承担67.5万元。2022、2023年分年度总保费预计为435万元,其中:中央市级财政承担255万元,县级承担109万元,种植户承担71万元。
C包为养殖业保险品种。主要有能繁母猪、生猪育肥等灾害险。服务期限2021年至2023年,每年总保费预计为1380万元,其中:中央市级财政承担897万元,县级承担207万元,养殖户承担276万元。生猪收益保险因原承保价格较低,不符当期市场价格,本轮暂不执行。若上级有考核要求或生猪价格低于喂养成本需保险时,由中本标保险公司承办。
D包为柑橘灾害及收益保险品种。2021年至2023年,每年保费预计为54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40万元,县级承担138万元,种养户承担162万元。
(四)组织遴选评审工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银保监云阳组、县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专家评价组,以《云阳县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评分表》为评分标准。得分较高的单位中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承保品种。
(五)遴选中标单位与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按保险品种分别签订保险合同,并约定相关具体事项。
(六)保费结算。以保险公司自行收取的种植户、养殖户、业主等实际缴纳的保费按比例结算。严禁以考核任务为名由项目执行单位代为缴纳保险费,严禁承保机构以赔付代为缴纳等形式收费保费。
(七)绩效考核。按市级绩效考核办法,绩效目标考评达不到80分或群众满意度达不到85%的取消承保资格。由本轮排序靠后替补。
(八)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取消遴选资格,若在评审后签订合同后发现,经核实后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保公司负责,并取消下一轮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
(九)保险品种主管部门及承接保险公司要遵循农作物种植业季度性保险,严禁单一品种保险跨两个生产周期。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投保数量、保费标准每个年度不一定相同,具体要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每年应执行的农业保险计划并结合国家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标准确定。
2.因受农时季节性影响,2021年油菜、马铃薯灾害保险已按2020年参保机构在今年3月份签定延时保险合同1年,本次招标后到2022年1月执行。水稻、玉米、脆李等品种因季节性原因,新中标保险公司从原承保公司到期之次日接续(含理赔),其他险种若有变化以品种主管部门解释为主。
3.公益林、商品林保险因原签订合同在2022年5月到期,故本次招标后到2022年6月执行。
附件:云阳县2021年农业政策性保险参保计划表
云阳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
云阳财农[2021]38号 附件:云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承保机构保通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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