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初始登记公告
编号: 202102230063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云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5516161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靳洪春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云阳县故陵镇故陵社区1*组 |
500235010001JC0****F00010001 |
73.87㎡/147.7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云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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