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
功能区调整情况的公告
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08年12月经云阳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云阳府〔2008〕288号),其范围包括黄石镇、高阳镇、平安镇、渠马镇、养鹿镇及四十八槽林场境内小江河流域及支流以及部分重点公益林区,总面积6736公顷,其中核心区3877公顷、缓冲区638公顷、实验区2221公顷。2023年5月,经重庆市林业局报请市政府同意(渝林函〔2023〕209号)对保护区功能区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功能区调整情况
本次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共涉及4个地块,总面积114.49公顷。其中功能区调低涉及2个地块,总面积40.76公顷;功能区调高涉及2个地块,总面积73.73公顷。其中1号地块位于高阳镇小江大桥附近,由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面积29.94公顷,地理坐标为108 °39' 14.054"~108°39'12.916"E,31°06'12.969"~31°06'17.223"N;2号地块位于高阳镇小江大桥附近,由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面积 10.82 公顷,地理坐标为108°39'14.054"~108°39'33.529" E,31°6'17.223"~31°6'33.675"N;3号地块位于高阳镇,由缓冲区调整为核心区,面积30.65公顷,地理坐标为108°40'3.338"~108°40'29.191" E,31°4'8.622" ~31°4'41.182" N;4号地块位于高阳镇小江大桥下游,由实验区调整为缓冲区,面积43.08公顷,地理坐标为108°40'4.023"~108°40'24.499"E,31°5'37.601"~31°6'17.299" N。
二、调整前后面积比较
本次调整功能区前后,总面积6736公顷不变,核心区和缓冲区面积增加,实验区面积减少。其中核心区面积由3877公顷调整为3877.71公顷,增加0.71公顷;缓冲区由638公顷调整为639.61公顷,增加1.61公顷;实验区由2221公顷调整为2218.68公顷,减少2.32公顷。
附件:1. 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前功能区划图
2. 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功能区划图
云阳县林业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1
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前功能区划图
附件2
重庆云阳小江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功能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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