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财行〔2021〕116号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清水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清水民族卫生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8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第二批)80万元(详见附表)。
一、本次下达资金已纳入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统筹整合资金范畴。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等文件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二、请按照《中共云阳县委 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云阳委发〔2019〕33号)文件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支出列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附件2:绩效目标表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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