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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镇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划;指导编制乡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划;负责县城建成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县城建成区垃圾站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县城交通发展规划。

3.负责建设项目的市政配套设施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夜景灯饰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建立市容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指导并监督全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承担全县水域清漂工作;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置;负责县城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和使用。

6.负责县城公共停车场(站)、洗车场(站、点)等的审批管理;参与修车场(站、点)的审批管理;负责县城占道、道路开挖、建筑渣土的审批管理。

7.负责编制县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县城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供水管理及水质监管。

9.负责组织拟定县城园林绿化规划;参与县城公园、广场详细性规划的审核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城镇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管理;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参与城镇绿化工程验收和管理。

10.负责占用城镇绿地的审批工作;承担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及集中绿化事项的管理;负责绿化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集中绿化建设费的收缴;负责城镇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拟订城区各单位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县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城镇创建工作。

11.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

12.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5.负责县城公园、广场的建设、管理;负责县级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办理局系统政务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行政印章的管理,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机关党建工作;牵头协调落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值班、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及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系统职业岗位培训与技能鉴定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编制系统人才培训计划;负责系统干部、工人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全面掌握劳资动态,监督非在编人员薪酬核定发放情况。

2.规划财务科。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负责全局财务核算,做好财务预决算的编报和执行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监督,拟定全局的财务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市政建设项目的计划和编制;负责市政建设项目资金的预决算核审及工程拨款的核审工作,跟踪监督检查市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市政项目资金管理台账;主动发挥财务管理服务职能,承担全局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深入下属单位掌握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财务人员强化管理,建议使用和调配;积极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的关系;全面配合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各项规费的许可管理,按规定收取各项规费,及时办理汇算清缴,定期核对财政票据,杜绝票据丢失和乱用票据;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负责全局统计工作,实施统计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做好会计资料和市政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

3.市容环卫科。牵头组织对全县乡镇(街道)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并监督全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垃圾处置费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水域清漂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站)、洗车场(站、点)、修车场、建筑渣土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供水管理及水质监管;指导全县垃圾处理场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

4.园林科(工程办)。贯彻执行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划,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园林绿化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资金计划,并监控项目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县城园林绿化规划;依法参与城镇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和参与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的审定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占用城镇绿地的审批工作;承担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及集中绿化事项的管理;负责绿化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集中绿化建设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城镇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拟订城区各单位园林绿化目标任务,负责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县级园林式单位、小区、城镇创建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县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公园管理所工作;负责县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协调和目标考核;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负责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建设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发包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审核。

5.行政审批科(法制安全科)。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统筹信访件办理、信用体系及和谐细胞建设工作;统筹社会治安、应急管理、民主法制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公园内游乐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处理场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清漂行业船只、行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粪便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信息收集、报送和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工作;负责编制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组织或参与本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智能城管科。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负责本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组织推广城市管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统筹城市管理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动态化监控;负责“12319”城管热线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应急指挥协调。

(三)单位构成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下设云阳县市政设施管理所、云阳县公园管理所和云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3个事业单位,云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参公事业单位(执法支队本年度为单独公开责任单位,不纳入我局公开范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637.35万元,支出总计9,637.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1.56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峡后扶项目资金及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且上年度争取中央直达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48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55.48万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峡后续后扶项目资金及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4.76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2.59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63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8.97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峡后续后扶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且受疫情影响,压减相关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50.98万元,占11.9%;项目支出8,486.37万元,占8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5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进度加快,且本年度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37.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981.56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峡后扶后续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4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77.29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2.78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和民生项目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2.5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0.78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0.3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政策性增支和民生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5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进度加快,且本年度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89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1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1.4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名退休职工去世,导致相关支出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1,495.63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37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第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补助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5,539.72万元,占7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2.46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城市管理运行维护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47.8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25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5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2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4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78.19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峡后续后扶项目资金较上年少。本年支出2,341.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28.19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本年争取三峡后续后扶项目资金较上年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0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7.73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环卫、市政、公园作业实行市场化购买服务,部分业务运行车辆移交徐环公司、兴云集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车购置费等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6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马路办公、城市巡查、现场作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7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6.53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环卫、市政、公园作业实行市场化购买服务,部分业务运行车辆移交徐环公司、兴云集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1.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0.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压减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改为线上。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事业单位(云阳县公园管理所、云阳县市政设施管理所、云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3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机关运行成本,严控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0.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9407.1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根据相关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汇总并对外公开,故此表含云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数据, 2021年城管执法支队实施的相关项目由其自主开展绩效自评并单独公开。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云阳县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年度预算安排(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年度资金总额

6921.81

11401.46

11401.46

其中:基本支出

1921.45

1945.36

1945.36

项目支出

5000.36

9456.1

9456.1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障城管局机关职工及机关运转的正常运行;目标2: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打造有序城市空间,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提升城市形象。

全年城市平稳运行,市民分享到政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带来的成果,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及时编制财政资金预算,规范收支管理制度,建好资产管理台账,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每月对资金及账务进行核算。

12月

12月

1

1


指标2:按月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贴

12月

12月

1

1


指标3:云阳建成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

2242万平方米

≧2242万平方米

3

3


指标4:城区清扫保洁道路面积

240万平

295万平

3

3


指标5:管理公园广场面积

470公顷

488.75公顷

3

3


指标6:管理维护桥梁和隧道

10座

11座

3

3


指标7:管理维护路灯灯具盏数

76600盏

≧76600盏

3

3


指标8:保障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

1座

1座

3

3


指标9:保障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转

1座

1座

3

3


指标10:保障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

5座

5座

3

3


指标11:处置垃圾场渗漏液数量

7万吨

6.5万吨

2

2


指标12:清理库区河流漂浮垃圾

1江4河

1江4河

3

3


质量指标

指标1:市政公园、公厕等公用设施完好率

≧90%

96%

3

3


指标2:城市道路占道、道路挖掘审批率

≧90%

95%

2

2


指标3:城区路灯亮灯率

≧98%

99%

3

3


指标4: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完好率

≧90%

96%

3

3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5:垃圾处理合格率

≧90%

99%

3

3


指标6:垃圾处理及时率

≧90%

99%

2

2


指标7:渗滤液处置合格率

≧90%

99%

3

3


指标8:渗滤液处置及时率

≧90%

99%

2

2


指标9:河流漂浮垃圾清理及时率

≧90%

100%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不断提升城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效果显著

3

3


指标2:解决环保问题,保护生态环境。

效果显著

3

3


指标3:解决城区公共区域照明问题,减少安全事件发生。

效果显著

3

3


指标4: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的出行、饮水、如厕等方便的社会公共服务

效果显著

3

3


指标5:搞好城市绿化,维护国家园林县城形象

效果显著

5

5


指标6: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效果显著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宜乐”的城市环境

效果显著

5

5


指标2:涉及本单位本领域的重大风险是否有效防范和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效果显著

3

3


指标3:服务人民群众

长期

长期

2

2


指标4:提供优质高效的城市管理服务

长期

长期

3

3


指标5: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爱护市政公共设施意识不断增强

长期

长期

2

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95%

10

9

仍需提高服务品质,逐年提升群众满意度。

总分

100

99


云阳县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明细表


项目名称

市政路灯、灯饰电费


主管部门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云阳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预算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

400

4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00

400

4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         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群众满意度高。

全年城区路灯运行正常,亮灯率达到99%,确保市民夜间出行安全,群众满意度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市政路灯、灯饰电费支出

12月

12月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城区路灯亮灯率(%)

≥90%

99%

10

10



时效指标

指标1:城区路灯按时亮灯率(%)

≥90%

100%

10

10



指标2:电费按使用进度拨付率(%)

≥9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指标1: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

≥90%

90%

5

5



指标2: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

≥90%

≥9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城镇受益居民人口(万人)

30万人

35万人

20

20



指标2:解决城区公共区域照明问题,杜绝安全事件发生。

无安全事故发生

无安全事故发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居民满意度(%)

≥90%

100%

10

9

仍需提高服务品质,逐年提升群众满意度。


总分

100

99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18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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