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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3

重庆市云阳县普安恐龙化石管理委员会
2017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普安恐龙地质公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并依照规划进行建设管理、保护开发。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地质公园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保护与管理,加强巡查,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盗挖、倒卖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开展普安恐龙地质公园内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和环境监测,对典型的地质遗迹和地貌景观建立档案,依法保护地质公园内自然环境。

(四)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园区内古生物化石发掘、资源调查、保护研究工作,配合做好古生物化石遗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积极申报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出产地。

(五)挖掘地质公园科学内涵,加强地质公园导游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科研、科普教育活动,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

(六)依托普安丰富的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资源,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七)制定地质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在地质公园内从事的各项活动,监督在地质公园内经批准开展的科研、考察、学术交流、旅游开发和影视外景拍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八)负责地质公园旅游资源开发,做好景区建设管理,提升旅游品位,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云阳县普安恐龙化石管理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对处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督办、信息、档案、保密、会务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保卫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政工工作;负责党务及工、青、妇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县政协提案;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机关重要接待工作。

(二)规划建设管理处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普安恐龙地质公园发展规划,编制古生物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并依照规划进行建设管理、保护开发。负责开展普安恐龙地质公园内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和环境监测,做好园区内古生物化石发掘、资源调查、保护研究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保护与管理。

(三)资源开发处

负责地质公园旅游资源开发,挖掘地质公园科学内涵,提升旅游品位,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收入40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3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年末结转(余)283.80万元,总计692.53万元。本单位2016年全年收入3024.35万元、支出4077.35万元、年末结转(余)12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615.62万元、下降63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基础设施建设。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7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3万元,占75.53%;项目支出100.00万元,占24.4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3.80万元,较上年增加156.8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5.62万元,下降86.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无基础建设项目及机构调整人员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96万元,增长67.67%。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及增加了专项经费,其中有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8.62万元,下降89.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无基础建设项目及机构调整人员变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6万元,增长10.24%。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化.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36万元,占58.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酬调整,机构调整人员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91万元,占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91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5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7.84万元,占26.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扶贫考察等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4.57万元,占3.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上调导致缴费基数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化及赠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构成。公用经费49.56万元,较上年减少1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被机关事务局收回,单位无公车运行,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被机关事务局收回,单位无公车运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主 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现行职能职责需要考察学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被机关事务局收回,单位无公车运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被机关事务局收回,单位无公车运行。
    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专家组到我委现场实地踏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内专家组到我委现场实地踏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内专家组到我委现场实地踏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51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69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新单位的组建,办公设备购置及普安现场办公用房的租赁,三防经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4.53万元,下降22.68%,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组建单位办公设备的添置,办公室的装修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局(委、办)对所开展的全部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进行.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
”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倪春晖  电话:551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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