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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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云阳府办发〔2013〕1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年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2012〕2号文件“完成规定动作,督促国家试点县、试点学校全部开餐”以及重庆市学生营养办〔2012〕12号文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首先确保学生吃饱饭、吃好饭,不得简单地以提供牛奶、鸡蛋、面包等食品代替供餐”的要求,经过市、县学生营养办走访督查,发现部分学校仍存在认识不够、资金和食品管理欠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战略性决策,是关乎学生成长、民生改善、国民素质提高的大事和长期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照市、县营养办的安排部署,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取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点包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落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健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持续深入推进。各学校要做到“三专”,即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专项制度。同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度,加强与县营养办的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加强与学生、家长交流,了解学生和家长需求,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加快食堂建设,保障就餐条件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厨房(伙房)建设基本要求》,加快食堂建设和改造进度,完善各项配套建设,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除极个别学校食堂在2013年底完成建设外,其余学校食堂建设在今年8月底完成,实现秋季学期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三、按照政策要求,完善供餐模式

海拔1000米以上学校,由国家补助的每生每天3元增加营养午餐饭菜,家长承担基本生活费,县财政为每生每天免费提供1盒牛奶。

其余学校将国家补助的每生每天3元用于每生每天喝1盒牛奶后,剩余经费全部为学生增加营养汤菜,家长承担基本生活费。待食堂建设全部完成后,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经费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四、强化安全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县食药监局、县教委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督查力度,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各学校要落实大宗食品和预包装食品定点采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消毒等制度,规范食品采购、保管、加工、留样、分餐、试餐流程;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启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学生在食堂吃得营养、吃得健康。

五、精细规范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各校要按照县营养办统一要求,在校园内设置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将学生实名制信息、营养午餐菜谱、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使用情况、营养膳食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信息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广开言路,多方征集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与家长交流,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学生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感恩教育,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政策和实施内容,充分利用校园橱窗、校园广播、集会、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不仅让学生知道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及标准,还要让学生家长理解、放心、满意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

(四)加强安全知识培训。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制,并对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安全知识培训。县食药监局会同县教委定期集中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营养搭配、卫生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他们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五)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各学校要完善账务管理,务必做到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收支账目,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计划经费每一分钱都用在学生身上。

(六)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分析监测情况,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六、强化监督到位,实施阳光操作

(一)成立膳食委员会。由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5-7人组成。工作职责:一是参与确定配餐食谱;二是参与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评议;三是参与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四是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学校食堂饭菜价格、份量、质量、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五是督促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二)成立监督小组。由学校工会负责人、学生、教师、家长代表3-5人组成。主要职责:一是对原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索证索票、进出库台帐的规范管理进行监控;二是对原材料的储藏、加工、留样、供餐、陪餐等进行监督;三是对学生午餐的饭菜价格、份量、质量、食品安全等进行检查;四是对营养改善经费管理进行监督;五是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的全部内容进行指导。

七、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划片责任制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对包片乡镇辖区内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指导,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深入乡镇学校、食堂以及学生、家长当中,开展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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