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云阳县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办发〔2012〕2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云阳县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方案
为满足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保证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我县不适宜发展校车的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建立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县府办、交通局、教委、运管所、海事处、交巡警大队及乡镇(街道)加强联系,建立长效协调机制:一是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掌握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基本状况;二是县上根据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出行需求,大力发展城市、农村公共交通;三是运管部门协调运力,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保障学生用车需求;四是相关部门加大对营运公交车辆的管理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五是由县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对整体工作负责指挥和协调;县教委、公安、财政、交通、安监、物价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各负其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运作和指挥。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帐。县教委协调交巡警部门深入辖区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对学生上学、放学交通运营模式进行调查,掌握日常乘坐水陆交通工具的学生人数、姓名,所乘坐车辆状况及驾驶人情况、行驶路线,对学生乘坐的所有车辆和驾驶人,逐一审查、登记。
(二)合理规划学校布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县教委深入辖区学校进行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调研,全面掌握学生就读情况,及时调整学校布局,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鼓励学生在校住读,降低学生用车需求。
(三)统筹协调,满足学生用车需求。由政府采取措施,依托现有城区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运力发展城区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优化统筹、科学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在学生上下学、特别是周末放假和节假日放学的高峰时段,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运力问题,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四)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交通部门要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标志、标线不完善的,要及时增设或完善;对学校周边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使搭载学生的车辆或学生安全通过;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进行相应的整治,对一时还难以治理的,要增设醒目的标志、标线,同时积极向县政府反映。
(五)加强教育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各校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正常教育计划,并明确课时要求;组织学校、幼儿园采取“讲交通安全课”、“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向中小学生、幼儿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非法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请公安交巡警部门进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六)加强路面管控,制止违法接送。相关职能部门以学校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上学、放学为重点时段,以超员、超速等为重点违法行为,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拼装车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运营学生车辆;县教委以文件的形式严令学校租用、家长自发拼租车辆接送学生。
(七)强化门前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措施放学制度,有条件的学校要推行小学生小黄帽路队制,严格执行学生上下学校门前公路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校园保安护送制度,提前20分钟到校门口及周边了解学生乘坐车辆情况,集中进行交通疏导,督导学生上下学自觉乘坐正规客运车辆,劝阻学生不乘坐无牌车、超载车、拼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违规车辆,发现违规违法车辆运载学生及时书面向属地政府、交通局、运管所、交巡警大队和县教委报告,以便及时清查惩处。
(八)多方联动,强化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受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调度汇总工作,督促各学校及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的指导和检查,严厉打击“黑校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行驶路段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桥梁、路口安全畅通;税务部门要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相关税收减免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收费的监管,严格控制收费标准;保险机构对相关保险项目要予以最大限度优惠,并及时做好事故理赔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车辆购置、运营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各乡镇(街道)根据委托执法的权限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教育的具体体现。全县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领导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第一要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县各相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切实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涉及人、车、路等各个方面,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和单位,所以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各部门以及受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齐抓共管意识,务求使全县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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