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云阳府发〔201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从体制上、制度上完善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财库〔2007〕5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我县现行的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中间环节较多,资金在途时间长,部分财政资金在部门和单位滞留,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的使用主要采取事后监督方式,不利于及时有效进行监控;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财政收支和会计核算行为,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1.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不改变预算编制程序,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2.强化监管。实行国库收付制度改革,保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基本不变。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
3.方便用款。减少财政资金拨付的中转环节,规范财政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保证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在国库开设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县财政预算内资金收支活动,并与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3.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清算。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在县财政授权用款额度内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清算资金。单位零余额账户既可以转账,也可以提取小额现金用于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
5.特设专户。财政部门在政策性银行或有关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收支活动,并用于与相关账户清算。按规定确需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财政审核批准后,预算单位在指定银行开设,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收支活动。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取消预算单位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取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国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根据支付管理需要,把预算单位的支出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四类,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直接支付。预算单位的统发工资支出和购买支出(含专项或工程项目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县财政按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经过县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通过县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银行账户。
2.授权支付。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含不宜实行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经县财政授权,预算单位在每月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经县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委托代理银行确认后,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零星支出,在县财政规定的限额内,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审批单位用款计划时确定。
四、改革的组织分工与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云阳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人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日常工作。
(一)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的使用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用款申请;建立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对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支付业务进行内部审计。
(二)人行国库负责办理财政国库单一账户日常业务,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县财政反馈收支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代理银行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单位用款,准确、及时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及时向县财政、预算单位、国库反馈资金支付信息。
(四)县级预算单位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准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交直接支付申请,办理授权支付业务,并按现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报送会计报表。
(五)监察和审计部门负责对执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有关单位或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和审计,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五、改革的配套措施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信息技术手段和完善的管理软件支撑,财政、银行、预算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实现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目标。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科目准确、程序规范的要求,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预算,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级有关政府采购目录,精心组织实施。要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直接支付。
(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云阳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为配合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对预算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保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正常运行。
(五)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和信息管理系统。抓紧建设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求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财政收入缴库、资金支付、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信息反馈等各项业务的科学管理和安全高效运行。
六、严肃组织纪律
各单位要认真清理本单位预算内、外收入,不得擅自保留银行账户、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严禁突击花钱、严禁向外转移资金,弄虚作假,逃避管理。县纪委、监察和审计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改革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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