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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出现欧式等奇异风格,如何引导村民统一农房风貌?
日期:2026-06-09

各乡镇在审批农房建设时加强指导,鼓励村民选取《重庆市云阳县农房通用图集》样式进行建设,对于自行委托设计建筑方案的,按照《重庆市宅基地规划布局和农村村民住宅建筑风貌指引》,指导村民建设农房外观风貌统一体现巴渝民居特征。宜采用山地民居特有的吊脚、退台、错台等建造方式,院墙砌筑、院坝装饰、道路铺装等农房附属设施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外墙的空调外机等附属设备各类管线应考虑遮蔽装饰。建筑色彩宜以本地材料的色彩作为主色调,与整体村容村貌相协调,如传统民居常见的米白(墙)、土黄(墙)、青(砖)、黛(瓦)、木褐色(柱梁)等。不应使用与建筑整体风貌不相符且过于鲜艳的颜色。单栋建筑色彩不应超过3种,多栋建筑之间色彩应相互协调。宜采用本地材料,如木材、石材、土坯、砖瓦、竹材、稻草和茅草等,体现乡土特色,兼顾防水隔热保障安全耐用。不应使用色彩艳丽、饱和度高的彩钢棚或彩钢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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