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日期:2026-01-28


1.有效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证明材料

1.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婚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3.照片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