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各批次适用对象,选择合适的批次提交相应材料。
1.三对口
【适用对象】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三者一致,购房时间、户籍迁入时间应为登记报名时间以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下同)前。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印证材料(近1个月水电气缴费印证材料)。
2-1户籍对口(有户无房)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无房产,仅有户籍在划片范围内并实际居住。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挂靠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前。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实际居住印证材料(近1个月水电气缴费印证材料)。
2-2房产对口(有房无户)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未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购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产权人同一户口内的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前。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印证材料(近1个月水电气缴费印证材料)。
3.城区随迁子女毕业直升
【适用对象】在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对口学校】在实验小学、民德小学、青龙小学、紫金小学、中山外国语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初二中入学;在杏家湾小学、云师附小、双江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初一中入学;海峡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实验中学入学;北城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初四中入学。如对口学校在前两批次学生报名后学位不足,则由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先满足本辖区对口学生、再接收其他区域学生”的原则接收。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农村“小升初”毕业直升参照执行。
4.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适用对象】云阳县外户籍到云阳就读或云阳农村户籍到云阳城区就读。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各批次补充材料:县外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信息卡;插班生需提供学籍信息卡;如果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