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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关于申报2025年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4-17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关于申报2025年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项目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加快建设城乡融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增强流通保供能力,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 号)文件要求,聚焦本辖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薄弱短板,县商务委牵头收集2025年度意向项目。

二、政策主要内容及特点

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三、政策中支持项目的主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

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

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现代仓配建设和管理等服务。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四、核心条款

(一)项目支持标准

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优先支持本地注册法人。

2. 申报主体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申报项目符合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3. 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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