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云阳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云阳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云阳委办发﹝2018﹞40号)要求,云阳县交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擅自恢复生产的得成碎石厂码头、云安镇白水砂石厂码头等8家非法码头;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关闭码头水电基础设施的彻底清理和拆除。现将“编号27”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项 目 |
具体内容 |
整改任务 |
严肃查处擅自恢复生产的得成碎石厂码头、云安镇白水砂石厂码头等8家非法码头;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关闭码头水电基础设施的彻底清理和拆除。 |
目 标 |
严肃查处8家非法码头, 2019年3月底关闭码头水电基础设施的彻底清理和拆除。 |
措 施 |
按照《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委办发〔2018〕40号)要求,云阳县交通局编制印发了《关于“开展取缔的非法码头“回头看”,严肃查处擅自恢复生产的得成碎石厂码头、云安镇白水砂石厂码头等8家非法码头”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云交发〔2018〕208号),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全面开展了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按照“规范管理一批、完善手续一批、关闭整合一批”的原则,推进全县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 对8家非法码头进行了整治关闭工作,彻底清理了非法码头的水电设施,并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召开了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县交通局和县港航处多次到现场责令停止非法作业行为,恢复码头原貌。后期将持续加大对我县码头的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置,全力保护我县“一江四河”水域生态环境。云阳县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 |
效 果 |
恢复原貌。后期将持续加大码头的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将及时处置,全力保护我县“一江四河”水域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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