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3 批 201 8 年 6 月 23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办理 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电20180623001 |
司法局宿舍小区修梯道,损坏的坝子没修,导致晴天灰多,雨水泥土多,卫生环境差 |
双江街道 |
气 |
城管局 |
6月24日经县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在2016年4月18日小区梯道主体工程完成,施工队挖机清理完司法局宿舍院坝余渣后,对小区院坝进行恢复时,院内居民要求除了对院坝进行恢复外还要对小区连接道进行油化。因下达的项目计划中没有此项内容,同时小区道路比较完好,导致无法实施。 |
是 |
2018年6月26日上午县城管局、县司法局、新城管委会协商6月26至27日下午由县司法局入户走访一一做好小区群众的工作,获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在7月6日前完成前期现场测量、图纸设计和预算工作,2018年7月13日前完成院坝硬化工程。 |
责令整改 |
2 |
电20180623002 |
反映两江未来城6号楼,楼下变压器噪声太大,影响休息。 |
双江街道 |
声(企业噪声) |
环保局 |
两江未来城小区由重庆逸合无关服务有限公司云阳分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反映的噪声为两江未来城一期6号楼负一楼车库内配电房中干式变压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震动噪声,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降噪减震处理措施,且24小时不间断工作,产生的噪声直接对楼上的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函[2011]88号)的相关解释,我局积极调解,要求重庆逸合 物管服务有限公司云阳分公司,将整改方案报送我局备案。对变电器安装和配电房立即进行调整,切实解决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
责令改正 |
3 |
电20180623005 |
盘龙街道永兴村6组(小地名:唐家岩)大养鸡(老板:刘勇、毛建)场臭、运输车辆过路声音大、水污染,影响七八家住户。 |
盘龙街道 |
声(企业噪声)、水(企业排污) |
环保局 |
投诉反映的养鸡场实为:云阳县宝宏养鸡专业合作社租用的一个中转站,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位于盘龙街道永兴村9组,经营者是刘勇,主要从事将外地活禽运至此中转站后再分销到云阳县城各家禽贩卖点。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是家禽产生的干粪便、臭气、冲洗废水、车辆运输和家禽产生的噪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中转站修建有化粪池1口、圈舍未安装净化装置或其他防恶臭气体设施、无任何降噪措施,周围有住户7家,离最近住户距离约30米。对经营时产生的干粪便集中收集后,再用于附近田地消纳;产生的冲洗废水收集于化粪池内,再用于附近田地消纳,现场未见废水外排;产生的臭气和噪声直接外排。现场未提供任何手续。 |
属实 |
2018年6月25日,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会同盘龙街道负责人、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畜牧局、县农业执法大队、盘龙工商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后形成一致意见。 一是责令该中转站立即联系其他经营场所(已落实至盘龙街道古桑村),限期一个月内完成搬迁。 二是责令该中转站未搬迁前每天安排专人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洗消毒。 三是责令该中转站在上下货时,要错开周围群众的休息时间。四是责令该中转站搬迁后,要对现中转站产生的粪污进行清理。
|
责令改正 |
4 |
电20180623006 |
南溪新场镇生活用水排放到河里,污水处理厂在运行,但是没有处理污水。 |
南溪镇 |
水(生活排污) |
环保局 |
6月24日,县环境执法支队对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 一是该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运行(查阅运行及用电纪录发现,6月23日该厂运行正常),近期日处理污水约1000m3,运行负荷76.9%,排污口水质表观清澈无异味; 二是一级湿地水池破损有污水泄漏到厂区空地,污泥压滤机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三是该厂采取生物膜+人工湿地处理工艺,污泥产生量较小,一部分用作厂区绿化,一部分运至江口垃圾填埋场填埋。 通过分析投诉内容和南溪污水处理厂运行实际,县环境执法支队对南溪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现场排查显示,南溪镇滨河大道沿线共有排洪口8个,其中6个有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汤溪河。 |
属实 |
一是责令南溪镇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维护,立即对一级湿地及压滤机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二是由于南溪镇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南溪镇新规划建设的滨河社区部分区域暂时未完成管网建设。针对南溪新场镇滨江大道沿线居民点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的问题,2018年5月,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已争取该区域污水管网建设的经费来源,现已确定地形图测绘和设计单位,正加快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待完成施工设计后即可实施建设。 |
责令改正 |
5 |
电20180623007 |
重复反映云阳县亮水坪54,号门市山村土菜馆油烟噪声太重仍在营业。 |
青龙街道 |
气(油烟) |
环保局 |
该投诉于2018年6月22日投诉过。反映的亮水坪54号有8家餐馆,分别为山樽土菜馆、云阳县尚上毅源餐馆、云阳县蒲冬梅餐馆、云阳县胖子面馆、云阳县牟尧快餐店、云阳县尚云川面馆、云阳县云安镇廖兵面馆、云阳县广式烤猪店,未设立专用烟道,产生油烟噪声扰民。 |
属实 |
一是积极开展维稳工作,严防居民同餐馆经营者发生冲突,防止事态升级;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餐馆经营业主立即停止经营,未经同意,不准经营; 三是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作出处理,由于上述餐馆选 址不合理,应该迁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要求上述8家餐馆立即停止经营,并立案处罚, 分别对上述8家餐馆送达了《云阳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云阳县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等法律文书。 工商局和食药监局将分别依据我局的处理意见,积极作出后续处理。 |
责令停业,拒不停业则处罚(1-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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