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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耀灵镇委员会

耀灵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根据中共云阳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云阳委发办白头〔2024〕3号)文件要求,将2023年我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干部职工的必学内容,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全年未出现违法决策现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二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跟踪并回应群众网络问政情况。2023年以来,及时处理各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网络舆情40余条。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办结1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是以村(居)联席会议、“两代表一委员”直通车为途径,拓宽人大代表、广大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民主监督途径,确保公职人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三是举办人大会议2场次,积极向人大代表们报告政府当前重点工作情况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人大代表、群众的监督和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对镇政府日常工作的监督,配合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调研活动2场次。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定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和领导集体决策机制,并要求法制机构参加讨论把关,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的跟踪检查、征求看法等工作机制,确保合法合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结合新任务、新要求,依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政策规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加行政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四是整合全镇执法力量和资源,建立镇与县级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拓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服务型执法模式,推进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投入运行,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情理法”统一,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不断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组建应急处置专班制度;三是将网格员、在职党员、志愿者等力量纳入管理,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夜间安全巡查,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六)健全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制度体系。

一是突出干部法治教育。在制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学习计划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列入重要学习内容,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明确普法内容、对象、目的,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深入到辖区内各村(社区)、公共场所、商业店铺、市场、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毒教育、家庭教育、反诈教育等普法宣传工作,全年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法律宣传活动20次,扫黑除恶宣传活动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500多人次,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全镇共聘请1名法律顾问为镇政府的法律顾问,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2名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效地引导基层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年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群众来访和镇人民政府关于法律咨询服务64人次,积极化解各村(社区)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是结合“平安耀灵”创建工程,强化基层治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调解,及时化解信访问题,今年以来,群众前来“信访”法律咨询并化解矛盾共5宗。四是增设并培养镇村“法律明白人”43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五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法治教育宣传,为此类特殊人群尽快融入社会,并知法不再犯法,做好相关的帮扶工作,就业指导及个人心理辅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完善民意汇集工作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法依纪问责。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者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借助数字技术,谋划“一件事”场景,进行数据归集。上线全市统一开发的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按照“平时分块,战时统筹”的原则,建立形成多跨板块协同工作闭环。截至目前,平台共上报网格事件1169条,成功处理1169条,完成率100%;下发清单任务6277件,完成率100%。确保智治体系在维护全镇平安法治中起到重要作用,促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二是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科室及干部职工综合考核。三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体系,实现对各类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动态全方位督促推进。

(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做好规范执法。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考评。二是定好依法决策。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覆盖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村(居)调解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的签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五是拓展宣传形式,营造普法氛围。利用LED滚动宣传标语、院坝会等来开展法治宣传。六是突出重要时期的法治宣传。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民反诈的法治宣传,发放《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册,广泛开展《全民反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防范邪教》等法治宣传活动。七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基层一线调解员的素养,着力提升疑难纠纷化解的能力。全年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150起次,解决法律疑惑问题2个,全镇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升。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依规治党、依法行政。  

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法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二是年初制定出台了《耀灵镇2023年依法治理工作方案》《耀灵镇主要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了保障措施、监督机制、工作制度等内容,为全镇法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压实了责任,确保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详细咨询司法所、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避免了行政决策失误,提高了自身法治建设能力。

四是规范公文管理。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建立健全公文签发制度,规范公文制定印发程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定期对印发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严禁引用使用失效作废的文件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五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督促镇人大、政协、纪委依法依规履职,监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村(社区)支部书记依法办事。落实法律顾问或司法所长参与党委会议,对政府决策进行合法性建议,吸纳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推动政府决策依法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综合执法配套措施有待完善。二是法治能力有待提升。镇村两级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与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距离,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引导、责任传导体系仍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落细仍不够到位。三是由于普法宣传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普法宣传停留在会议宣传和院户宣传,未实现农户全覆盖。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是进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加大法治建设工作自查力度,定期专题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对各级干部队伍开展长效学法用法学习活动、廉政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

三是继续健全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通过刚性约束切实规范决策流程。加强专业执法人员培养,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努力做到职责与工作要求相适应。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五是持续推进党员干部学法考试,加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强化普法宣传力量,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多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云阳县耀灵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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