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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方案
日期:2021-06-07 字体:【


双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云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综治委〔2016〕10号)《2021年4月19日中共云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印发《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方案》,请各村(社区)遵照执行。

双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方案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治疗、监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平安双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政府同意现印发《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的方案》,请各村(社区)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

(一)综合管理小组职责

按照《云阳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云阳府办法〔2016〕43号),双土镇成立综合管理小组由平安建设办、派出所、民政办、卫生健康办办公室主任及双土镇卫生院院长组成,综合管理小组要严格落实属事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强化日常工作督查和指导,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制定患者的发现、治疗、应急处置、康复、帮扶等管理流程。对易肇事肇祸、贫困和“三无”患者等特殊群体要明确监管职责,针对弱监护或无监护患者要指定监护人并签订监护协议,督促监护人履行好职责。

(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职责

按照《云阳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云阳府办法〔2016〕43号),组长由患者实际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干部担任,成员由精防医生、村(社区)民警、民政干部、残联专干、患者家属(监护人)为主体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充分认识联合服务管理小组重要性。每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对应建立一个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形成“六帮一”管理模式。负责患者日常工作,帮助患者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按照流程办理精神疾病特病卡,定期到双土镇政府免费领取或到精神专科医院领取药品,督促患者规律服药。

1.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开展监测、预警、救治、救助等服务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小组成员落实定期随访并列出计划;组织小组成员做好患者肇事肇祸行为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双土镇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定期随访,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并妥善处置,协助监护人或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相关业务科室送医治疗。

2.精防医生: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定期随访,并做好电子及纸质档案填写,对患者及其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生活技能训练、护理等康复指导;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组长,协助监护人或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相关业务科室送医治疗;为患者提供每年至少1次的健康检查。

3.村(社区)民警:定期联合随访,及时将患者信息录入公安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公安机关分类分级动态管控要求开展联合随访,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组长,协助监护人或双土镇相关业务科室送医治疗;迅速处置患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依法实施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4.民政干部:定期联合随访,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组长;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实施救助,为低保户购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合作医疗、民政救助“一站式”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大的,通过临时救助予以救助;做好“三无”及无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户籍地县外患者的送诊、住院治疗、临时救助、护送移交等工作。

5.康复协调员:定期联合随访,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及时报告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组长;协助精神残疾患者办理残疾证和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协助民政等部门做好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患者就业。

6.监护人:积极配合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工作,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承担患者日常生活照料看管义务;按照医嘱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引导患者逐渐适应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发现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立即向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组长以及公安派出所报告,配合将患者送至医院治疗。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

1.小组会议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长负责召集,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或提出建议;对小组职责以外的有关事项,及时核实情况或协调相关单位解决。

2.定期排查和信息交换机制。每月组织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信息交换一次,相互通报患者随访、定期诊断评估、病情波动以及肇事肇祸倾向等情况,跟踪核实患者住院、出院等信息并做好登记,确保部门信息一致、实时共享;如患者离开居住地居住后,原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并向实际居住地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提供信息,实时管控到位。

3.定期随访机制。按照随访规范要求,由3名以上小组成员同行并填写随访探视登记表,动态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立即报告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并协助做好送医治疗或应急处置工作,特殊敏感时期对重点患者实行每日点名,并加大摸排及随访力度,患者住院期间可电话随访并做好记录。

4.诊断评估机制。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要定期组织对公安库和卫生库内患者开展清查评估,严格按照出入库的标准和流程,实现库内患者的有序流动。对公安库内患者,每半年至少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开展一次危险性评估。协助辖区卫生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5.救治救助机制。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要积极协助患者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帮助患者及家属向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申请救助帮扶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患者监护人申请以奖代补政策,督促以奖代补对象履行《有奖监护协议》,促进监护责任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康复服务体系,实现住院治疗、社区康复、居家康复有效衔接。

6.联合处置机制。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要分级建立多部门成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伍,定期开展危险行为防范等相关培训,指导患者家属、监护人参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演练。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患者肇事肇祸行为,要第一时间通知辖区公安派出所出警,做好先期处置,辖区公安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控制事态发展,由双土镇综合管理小组协调医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等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

7.严格保密机制。对于排查行动中掌握的信息,要求各相关单位成员必须严格保密,严格查询程序,不得向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传播扩散。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深刻领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注重整合力量,相关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建立网格化合力机制,突出工作有机融合,摸底排查与完善机制结合,预防管控与救治救助同步,进一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各小组成员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职能职责,认真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做到权责清、任务明,确保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相关任务。

(三)工作落实。综合管理组与联合管理小组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症状和病情,不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情况的发生,预防管控与救治救助同步,进一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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