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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府发〔2021〕48号


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市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单位:

经沙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到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沙市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1824

沙市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汛期交通安全面临的突出风险,为贯彻落实云阳安委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开展本次“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王杰任组长,副镇长李金炜为副组长,镇应急办主任袁大敏、沙沱派出所所长陈治端任成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督导和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分析研判

一是在8月底前开展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调研,梳理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人、车、路基本情况,掌握农村群体性务农务工出行需求,找准群众出行和运力供给矛盾的突出区域、路段、时段,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制定符合实际、科学有效的政策方案,防范超员、违法载人、非法营运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二是根据暑期、开学、中秋、国庆的群众出行、交通流向、事故规律特点,开展分析研判,找准事故高发的时段、路段、区域,针对性制定对策措施。

三是围绕“人车路企”交通安全要素,每月分析研判交通安全突出风险点,提出措施对策,通报单位、企业。

(三)源头管理

加强农村面包车、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燃油和电动)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组织农服中心、派出所、村社干部入户、入单位排查重点车辆,掌握车主驾驶技能和资质、车辆维护保养、保险等情况,督促车主做好车辆维护,购买必要的保险,遵纪守法。在暑期开学、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提醒车主不酒驾、不超员、不违法载人。加强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的摸排,及时汇总更新数据台账,并反馈至县车管所。

(四)路面执法

镇应急办牵头、沙沱派出所派员参加,以中心场镇、通行客运车的乡村道路为重点,每月“逢五”开展交安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省道整治重点:以客车、面包车的超速、超员,货车、危化品车的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危化品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以及驾驶人的酒驾为违法重点,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租”、面包车、摩托车、私家车的集中整治。

整治措施:一是在辖区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每天开展不少于8小时的路面执法,全面开展违法整治。二是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三是要根据车流量的变化,适时调整勤务部署,强化对早、晚期间,特别是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的违法打击。四是开展“不疲劳、不超速、靠右行”专项整治。在全市“逢五”集中统一行动期间,镇应急办全体人员全员上路,集中开展路面执法,严查各类违法。

农村道路整治重点:以客车、面包车超员,三轮车(电瓶车)、摩托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变型拖拉机加高栏板等非法改装上路,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以及驾驶人酒驾为违法重点,开展客车、面包车、三轮车(电瓶车)、摩托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的集中整治。

整治措施:一是督促镇“6+5支力量”上路履职,镇交安办每周驻站不少于2次执法,督促派出所每周驻劝导站不少于1次执法。在赶场日、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在重点路段、路口、学校周边开展执勤执法。督促村级路长要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的巡线。二是每月“逢五”开展交安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沙沱派出所,严查农村公路“双违”(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违法;在周末、节假日开展动态执法,织密管控网络。三是选择农村公路事故高发、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路口,设置卡口提升执法查处效能,降低交通违法发生率。四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严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广泛宣传有奖举报政策,在镇口、村口、劝导站、餐馆旁张贴举报电话。

(五)隐患排查治理

乡村及场镇道路整治措施:一是对“新、改、扩建”道路、农村自建道路、施工道路、田间道路、易漫水、长下坡、隧道、桥梁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按照“属地属事”原则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农村公路办落实隐患治理。二是对未投入使用的新改扩建道路,要督促管养部门、施工单位、道路业主加强监管,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防事故。三是对公路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的隐患,要落实“属地责任”,镇政府、交巡警及交通主管部门要安装标志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灯)等方式,降低车速,提升警示效果。对前期已治理的临崖临水隐患,要采取“回头看”措施,核查工程治理或临时防护措施是否达到100%。未达100%的,要推动管养部门、业主单位立即治理。对工作不重视、进度滞后的,应急办挂牌督促。

(六)宣传警示

一是利用农村大喇叭,大范围、高频次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抵制‘双违’出行”等重点内容。农村大喇叭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二是邀请教育、公安交巡警等单位对所有行政村进行1次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对辖区每个农村中小学(教学点)的巡回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三是要在村委会、劝导站、出村口等通行量大、群众出行集中的区域设置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及时更新宣传内容。2021年年底前,30%以上的行政村设置至少1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四是针对夏秋两季容易出现的雷暴、雨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过“农交安”、微信、短信等途径,提醒谨慎驾驶、减速驾驶、避免通行危险路段等安全常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摆在首位,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地。

(二)强化分析研判。整治期间,镇应急办要对省道和农村道路,分类开展分析研判,把握本地事故规律特点,聚焦风险隐患,盯紧关键环节,提高管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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