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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委发〔2021〕21号

中共沙市镇委员会

沙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沙市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为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效防疫,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体系,确保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最大程度的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我镇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沙市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黄  波    党委书记

             谭  华    镇长

副组长: 曾和云    党委副书记

黄琪雄    副镇长、政法书记

王成舟    宣传、统战委员

袁中华    纪委书记

胡洪春    副镇长、武装部长

李金炜    副镇长

许春梅    副镇长

邱  敏    组织委员

陈治端    沙沱派出所所长

罗金平    沙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 刘自建    改非领导

余清平    沙市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熊仁仲    平安办主任

谭仁星    平安办工作人员

黄建容    平安办工作人员

伍玉文    残联理事长

李柏成    工会主席

周松柏    财政办主任

方思芬    财政办工作人员

徐雅妮    财政办工作人员

谭  平    党政办工作人员

湛青青    党政办工作人员

张  莉    党群办工作人员

周  倩    党群办工作人员

刘  婷    党群办工作人员

张其顺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主任

郭  港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曾  进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吴春艳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杨  洲    社事办工作人员

程  垚    社事办工作人员

陈  娇    社保所工作人员

段家艳    社保所工作人员

冯  琼    社保所工作人员

袁大敏    综合执法大队长

彭龙平    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吴  松    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卿天春    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叶宗华    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朱提高    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谭顺银    经发办工作人员

钟  浩    经发办工作人员

金小岚    经发办工作人员

何慧忠    扶贫办工作人员

李家明    农服中心主任

邓家洪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扶建红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彭千发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胡长洪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李大明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黄兴国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杨海东    农服中心工作人员  

丁海清    沙沱派出所副所长

艾  君    沙沱派出所民警

李鹏飞    沙沱派出所民警

孟吉祥    沙市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工作人员

刘在菊    沙市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工作人员

徐  林    沙市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

王  均    沙市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

领导小组负责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制定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熊仁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谭仁星、黄建容同志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材料的报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小组,如下:

一、村(社区)排查组

1. 各村由驻村领导包村负责、驻村干部、村支书为排查组长,村干部、网格员为成员进行全面排查。

2. 汤溪源社区由副镇长、政法书记黄琪雄同志统筹排查工作,排查组共分为5个小组,由组长协调每个小组的排查工作,具体分组为:

1组:吴辅江(组长)、赵彦、钟浩、金小岚、何慧忠

2组:张方山(组长)、杨洲、张莉、方思芬

3组:邓康洪(组长)、曾进、吴春艳、徐雅妮

4组:刘明(组长)、郭港、陈娇、冯琼

5组:张春云(组长)、伍玉梅、周倩、刘婷、湛青青

二、行业排查监管组

    行业排查监管组分为8个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统筹,组长具体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分组为:

1. 食品药品行业:由副镇长、政法书记黄琪雄统筹,叶宗华(组长)、卿天春、朱提高具体开展工作。

2. 住宿茶馆行业:由沙沱派出所副所长丁海清统筹,派出所民警艾君(组长)、李鹏飞、彭千发具体开展工作。

3. 交通运输行业:由副镇长、政法书记黄琪雄统筹,袁大敏(组长)、彭龙平、吴松具体开展工作。

4. 商超行业:由副镇长许春梅统筹,扶建红(组长)、杨海东、金小岚、钟浩具体开展工作。

5. 敬老院等福利机构:由副镇长许春梅统筹,杨洲(组长)、伍玉文、程垚具体开展工作。

6. 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由宣统委员王成舟统筹,杨洲(组长)、伍玉文、程垚具体开展工作。

7. 金融机构:由党委副书记曾和云统筹,周松柏具体开展工作。

8. 文旅、教育行业:由宣统委员王成舟统筹,杨洲(组长)、伍玉文、李柏成、谭顺银、程垚具体开展工作。

三、机动现场组

机动现场组负责配合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工作与流调溯源工作,由政法书记、副镇长黄琪雄任组长,宣统委员王成舟任副组长,具体成员为:丁海清、袁大敏、彭龙平、吴松、叶宗华、卿天春、朱提高、孟吉祥。

四、交通安全组

交通安全组由副镇长李金炜统筹,具体成员为:吴松(组长)、彭龙平、朱提高、叶宗华、卿天春。

五、环境卫生组

环境卫生组由副镇长胡洪春统筹,具体成员为:李家明(组长)、黄兴国、李大明。

六、建设工地组

建设工地组由副镇长李金炜统筹,具体成员为邓家洪(组长)、郭港、曾进、胡长洪。

七、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副镇长许春梅统筹,具体成为:谭平、张莉、赵传森。          

八、督查监督组

 督察监督组由纪委书记袁中华统筹,具体成员为:周松柏。

                                  

                        中共沙市镇委员会

                    沙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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